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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公布2010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及推免工作安排的通知

suerajin
2009/9/25镜像同步0 回复
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 教务[2009]142号 关于公布2010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及推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5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0年推免生工作的通知》(市研招办〔2009〕30号)要求,现将北京邮电大学2010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及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0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0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共555人,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435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人。推荐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校名额限283人,推荐外校152人;专业学位留校或外推比例不作限制。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见表一。 其中: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王莹(06122班)、付蜜能(06111班)、郝霄虹(06606班)学科竞赛成绩特别优秀;人文学院孟庆顺(06904班)、经济管理学院杜瑜(06303班)、李晓璇(06902班)体育竞赛成绩特别优秀,经研究决定,该六名同学作为2010届直接推荐免试研究生。 表一:北京邮电大学2010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表 学院 2006级人数 学术型硕士学位 专业学位 分配名额 推荐本校 推荐校外 小计 分配名额 总计 信通院 993 76 47 123 37 160 计算机学院 620 48 29 77 23 100 电子工程学院 243 19 11 30 9 39 自动化学院 314 24 15 39 11 50 理学院 82 6 4 10 3 13 经管学院 321 25 15 40 12 52 人文学院 102 8 5 13 4 17 软件学院 100 8 4 12 4 16 国际学院 464 35 22 57 17 74 竞赛直接推荐 6 6 行政保研预留 25 25 特殊人才预留 3 3 总计 3239 283 152 435 120 555 二、推免公示之前的工作安排 1. 各学院应按照综合测评排名依次确定学术型留校、学术型外推、专业学位的推荐学生名单。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推荐201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各学院推荐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得超过综合测评专业排名的前30%;鉴于教育部对2010届推免增加了专业学位的类型,故推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可依次顺延,综合排名不作严格限制。行政保研的推免实施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制定并发布。 2. 各学院应按照分配名额尽快组织推免学生的面试,在9月23日之前上报教务处各专业综合排名(前30%)及确认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样表附后)。教务处将根据上报的先后顺序对各学院推免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办公布告栏、学生布告栏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3.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对于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将出具统一格式的“北京邮电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证明”,并注明推免类型(学术型、专业学位)及推免类别(留校、校外)。为便于学校推荐管理部门与研究生招生部门对推免工作的统筹管理,对于具有留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只给出具一份注明类别的资格证明。 4. 根据综合排名享有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学生若申请专业学位推免资格,必须在公示前向所在学院教务科递交书面申请。公示以后具有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申请变更类型。 5.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推荐201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学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申请推免资格的,须在9月25日之前向学校教务处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其它证明个人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书面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根据教育部要求,学生申请须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学生通过审查获得推免资格后,学校统一出具注明“留校”的推免资格证明,不予推荐校外。 三、推免公示以后的工作安排 1. 推免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间若无人提出异议,各学院原则上应以公示名单为准,开展后续推免工作。 2. 各学院教务科自行下载并打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免试生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1),打印“免试生登记表”时注意单面A4纸打印,不得自行修改字体、字号及版式。“免试生登记表”发给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每人限一份。 3. “免试生登记表”的填写要求:首页中与报名、接收单位有关的信息,如考生报名号、考生编号、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单位名称、单位代码、院(系、所)名称、院(系、所)代码、学科、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指导老师、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单位地址和邮编等暂不填写。学生的个人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姓名、生日与身份证、户口一致。 “学生所在学校推荐意见”一栏由教务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接收推免生单位意见”由学生交回接收单位后,对方单位完成。 4. 各学院在组织推免生填写登记表的同时须按要求填写《2010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名单》(电子版见附件2),上交书面版及电子版各一份,书面版须由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各学院务必于10月15日上午报送《2010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名单》及其对应的“免试生登记表”(排放顺序与名单一致以便于审核)。凡不按期交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教务处审核完毕后交送北京市高招办统一盖章。盖章后再发放给学生。 6. 对于已经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可到学院教务科领取“推荐免试校验码”以进行网上报名。校验码每个学生只能使用一次,要求学生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 7. 10月16日以后,完成网上报名后的推免生可在领取的已加盖北京市高招办公章的“免试生登记表”上填写清楚考生报名号以及接收单位有关信息,并须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天内(最迟于11月25日之前)将“简明成绩单”随同“免试生登记表”寄达接收单位。 8.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工作要求,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应于10月25日前完成,逾期不予补办手续。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学校不再为其保留资格,只能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9. 推免工作完成后,各学院组织填报《北京邮电大学推荐2010届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核备案表》,报教务处备案。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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