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有一个小伙子在热闹的夜市上叫卖乌龟。
“卖乌龟!卖乌龟!谁买乌龟?鹤命千年,龟寿万年。活1万年的乌龟,便宜啦!”
有个中年人听说龟能活1万年,就买了1只。可第二天一看,乌龟已经死了。到了晚上,他气呼呼地跑到夜市上,找到那个卖乌龟的人,气愤地说:“喂!你这个骗子!你说乌龟能活1万年,可它只活1个晚上就死了!”
卖乌龟的笑哈哈地答道:“先生,这样看来,昨天晚上它刚好满1万年。”
这个小伙子说的“这只乌龟昨天晚上刚好活了1万年”是毫无根据的。只要令其拿出理由,其谎言就可以立即揭穿。
逻辑学认为,在一个思维过程中,要确定某一个思想的正确性,就必须有充足的理由,这就是充足理由律。同样,在论辩过程中,要确定某一个论点的正确性,也必须有其可靠的根据,有充足的理由,而有些诡辩者的观点往往缺乏充足理由。充足理由律揭穿这类诡辩的最锐利的武器。
违反充足理由律式的诡辩形式有这么几种:
(1)虚假理由式诡辩
诡辩者用来确证某个思想为真的理由却又是虚假的。
古代有个叫叶衡的人,病得很重。他向人打听说:“我很快就要死了,不知道一个人死后状况好不好?”
有个人答道:“非常好。”
叶感到奇怪:“你怎么知道呢?”
那个人回答说:“假如人死后以后状况不好,那么这些死者就会返回来。现在不见一个死者返回来,由此可见人死以后肯定是很好的。”
这个人论证人死后状况很好的理由是:“如果人死后状况不好,那么死者就会全部返回。”这个理由是虚假的。
(2)预期理由式诡辩
诡辩者用来证明自己论题的真实性的论据,却是尚未得到证明的命题。
《十五贯》中的无锡知县过于执在尤葫芦被杀案发以后,得知熊友兰与苏戊娟当晚一路同行,而熊身上正好带着15贯钱这一情况。在提审苏戊娟时,刚打个照面他就断定是“通奸谋杀案”,其理由是:“看她艳如桃李,岂能无人勾引?年正青春,怎会冷若冰霜?她与奸夫情投意合,自然要生比翼双飞之意。父母阻拦,因之杀其父而盗其财,此乃人之常情。这案就是不问,也已明白十之八九的了。”
过于执证明这是“通奸媒杀案”的论据都是想当然的产物,其真实性都是尚未得到证明的。
(3)循环论证式诡辩
诡辩者用来证明论题的论据本身还要论题来证明。比如:
甲:“凡是女人心肠都软。”
乙:“不一定,没听说"女人似蛇蝎"吗?”
甲:“那决不是女人!”
乙:“为什么?”
甲:“因为女人心肠都软。”
这种诡辩是“首尾一贯”的,翻来覆去没完没了。论据是用来证明论题的,而论据本身的真实性又需论题来证明,结果是什么也没有证明,违反了充足理由律。
(4)推不出来式诡辩
诡辩者的理由和推断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苏格兰人佛.斯图恩为安装假牙付了伪钞,在法庭辩护时,佛.斯图恩辩解道:“牙科医生给我安装的牙也不是真的。”
不能因为牙科医生安装的牙不是真的就推出可以付伪钞的结论。
(5)强词夺理式诡辩
诡辩者信口雌黄,蛮不讲理。
有个人喝了酒路过人家大门口,便对着人家大门呕吐起来,守门人大声呵斥说:“你为什么对着人家大门呕吐?”
他斜了斜眼睛说:“是你的门不该向着我的口。”
守门人不觉失笑:“我家大门早就是向着这个方向,又不是今天刚造好对着你的口的。”
他指了指自己的嘴巴说:“我的这张嘴巴也有一把子年纪了。”
这个醉汉蛮不讲理。
以上诡辩伎俩变化多端,但是归根结底都是违反了充足理由律,他们的论证缺乏真正的理由。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debate / #4373同步于 2009/3/7
该镜像源已超过 30 天没有更新,可能在源站已被删除。
Debate机器人发帖
雄辩绝招——12.充足理由术
azreal
2009/3/7镜像同步7 回复
订阅后,新回复会通过你的通知中心匿名送达。
7 条回复
这是教人驳倒对方的吧……
【 在 azreal (江东陆伯言)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一个小伙子在热闹的夜市上叫卖乌龟。
: “卖乌龟!卖乌龟!谁买乌龟?鹤命千年,龟寿万年。活1万年的乌龟,便宜啦!”
: 有个中年人听说龟能活1万年,就买了1只。可第二天一看,乌龟已经死了。到了晚上,他气呼呼地跑到夜市上,找到那个卖乌龟的人,气愤地说:“喂!你这个骗子!你说乌龟能活1万年,可它只活1个晚上就死了!”
: ...................
我是一条小青龙!
小青龙~
小青龙~
我有许多小秘密!
小秘密~
小秘密~
就不告诉你!
就不告诉你~
就不告诉你~
【 在 IkariShinji 的大作中提到: 】
: 着相?
充其量也就俩小mimi吧……
我囧一下……开玩笑哈……
【 在 azrail (天水麒麟儿)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一条小青龙!
: 小青龙~
: 小青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