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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字【2015】20号
关于申报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
各单位:
人事处于2015年6月8日接到海淀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及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以参保职工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录入时,不做上下限的限制。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社会保险关乎每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保险基数是养老金、医疗返还金和伤残津贴等依据),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核定表》。
各单位请于2015年6月19日前将《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核定表》纸质版经二级单位领导签名盖章后交到人事处人事二科,页数较多的表格要加盖骑缝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ek@bupt.edu.cn,邮件标题及电子表格文件名请均注明单位。该表将通过电子邮件分发到各二级单位办公室负责人邮箱,其中机关部门职工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由人事处统一审核,没收到的单位请打电话咨询。
注意事项:
(1)对2014年2月以后入职的职工,按实际月份的总收入除以实际月份数计算,而不是除以12;
(2)对2015年入职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为该员工入职第一月的工资数;
(3)达到退休年龄的及人才派遣人员不需要申报。
联系地址:教一楼215室
联系人: 沙老师
联系电话:62283570
人事处
2015年6月9日
http://portal.bupt.edu.cn//html/main/col38/2015-06/09/20150609092233307600914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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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
wangxiaobu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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