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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何庆魁与“大造林”利益解密

gesa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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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何庆魁与“大造林”利益解密 2008-04-03 09:39:31 曲艺网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乌日图日前向媒体通报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情况时说:“万里大造林公司在辽宁一注册,小品作者何庆魁和笑星高秀敏就与万里大造林扯上了关系。司法审计显示,何庆魁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的林地销售利润、形象代言费达600余万元。其中,打到其银行卡上的现金有197万元。” 何庆魁 何庆魁,现为国家一级编剧,1946年出生于吉林省扶余县。1969年从军队退役后,回到家乡务农并从事曲艺作品的创作与摸索。1990年正式开始小品和影视剧创作。自1994年至今,已为央视春晚创作了十余部作品,其中获得四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代表作:小品《红高粱模特队》、《昨天·今天·明天》、《钟点工》、《卖拐》、《卖车》等;影视作品有《男妇女主任》、《刘老根》。 卖一亩林地提成60元钱 专案组提供的合同文本以及何庆魁亲笔签名的“结算清单”表明,犯罪嫌疑人陈相贵2003年在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虚假广告宣传和非法经营手段非法吸纳社会公众资金时,何庆魁、高秀敏以“无形资产”入股,成为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股东。 乌日图介绍,2003年11月30日,何庆魁与陈相贵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的《合同书》。在这份《合同书》上,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相贵代表甲方,何庆魁、高秀敏代表乙方。双方在《合同书》上约定:乙方以无形资产入股与甲方共同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参与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拥有甲方财务核算利润20%的所有权;乙方负责甲方生产及经营活动进行整体宣传,并负责宣传演职人员的组织;甲方从每亩销售林地预计的利润额中拿出20%支付给乙方等。 乌日图说:这份《合同书》签订不久,即2003年12月16日,何庆魁、高秀敏又与陈相贵续签了一个补充《合同书》。后签的《合同书》将其中的第4条款修订为“甲方从每亩销售林地预计的利润额中拿出20%支付给乙方(现销售林地每亩预计利润为300元,如变动地块使预计利润调整,双方再行商议)”。 警方还搜查到一份由何庆魁、陈相贵亲笔签名的“结算清单”。这张“结算清单”显示,截至2004年1月31日,共销售林地22666亩,依据每亩(1亩300元的预计利润)20%的利润提成规定,何、高提成136万元。 名人身份代言获利500万 根据乌日图介绍,陈相贵于2004年1月在通辽市注册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时,何庆魁与高秀敏担任名誉副董事长。他说:“2005年7月、2007年6月,高、何二人分别与陈相贵补签了一份形象代言《协议书》。” 记者看到,两份《协议书》虽然时间不同,但获取代言费的额度相同。由何庆魁形象代言的《协议书》规定:“乙方(何庆魁)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的劳务费用酬金每年共计人民币150万元(个人所得税后),按月支付人民币12.5万元(个人所得税后),汇入乙方指定账号;支付期限为每月3号之前;本协议自2005年7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 司法审计显示,何庆魁已经从万里大造林公司以借款和形象代言费名义提取了500万元。其中2004年5月24日,万里大造林公司支付松源庆魁影视公司200万元“借”款;2004年,何庆魁“借”28万元;2005年,何庆魁“借”117万元;2006年,何庆魁“借”80万元。最近的一笔75万元(2007年1月至6月的形象代言费),提款时间是2007年6月15日。 为嫌犯鸣冤叫屈 请“枪手”代为美言何庆魁拒不退出涉案资金 乌日图介绍,陈相贵、刘艳英等万里大造林公司高管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何庆魁马上作出反应:以副董事长名义向公司员工和全国购林客户发表《公开信》,为犯罪嫌疑人陈相贵鸣冤叫屈。此后,何庆魁又在北京某律师博客上发表文章称“造林造不出罪犯”,呼吁搞所谓的“护法维权”。某律师则在其博客转载署名“绝对知情者”的文章“万里内幕全公开”替何庆魁涂脂抹粉。该文称:“对大造林事业一直不离不弃的是高秀敏何庆魁夫妇,他们经常不辞辛苦地奔赴造林前线,慰劳在一线的造林将士们,不图回报不为名利,让人敬佩……从2003年9月7日第一批造林大军来到内蒙古基地到2007年9月28日陈相贵被批捕,4年整了,何庆魁老师从来没有停留过他的万里脚步,虽然没有拿过一分钱工资,却那么无怨无悔地于(与)万里同行,为的是什么呢?” 乌日图介绍,公安机关为了追缴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涉案资金,两次派办案人员找到何庆魁,要求其退还有关涉案款项,在人民法院还没有审判结果的情况下,何庆魁为了保住自身既得利益,拒不退出其收取的涉案资金。 乌日图代表万里大造林专案组明确表示,万里大造林案件将于近期侦查终结,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2日专电) 曾在《刘老根2》中扮演乡党委书记马明“大造林”董事长陈相贵头上有“光环” 陈相贵坐在塔尖上获大利,往下每个层级都有不同的利益。林地买卖火的时候,公司在12个省区市设了99个分公司。司法审计显示,万里大造林公司向业务员发放业绩提成款达2亿元。提成款从哪里来?就得掏买林人的钱! 陈相贵凭什么把这么多人哄得乐呵呵地把钱掏给他们?罩在陈相贵头上的“光环”是人们上当的重要原因之一。 光环一:利用公众对社会名人、明星的信赖心理,扯上小品作者何庆魁和笑星高秀敏,博得东北三省父老乡亲的好感。 光环二:把自己包装成“明星”,从未演过戏的陈相贵钻进电视剧《刘老根2》扮演了一个绝对正面的角色——乡党委书记马明。之后,投资搞起电视剧《圣水湖畔》并在剧中演了“陈书记”。 光环三:花钱买荣誉。司法审计发现,陈相贵先后花费六七十万元,买来了“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中国最具影响力企业家”、“感动中国十大策划创新人物”等奖项或称号。 (据新华社) “万里大造林”如何制造绿色梦幻 “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万里大造林公司以“今天投入2.66万元,8年后回报18万元”等广告宣传,诱使大量投资人陷入集资陷阱。2007年8月22日,当法律之网罩向绿色梦幻制造者——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等多名高管的时候,他们已经非法吸纳了社会公众资金13亿元。 2004年1月,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内蒙古通辽市注册,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此前,这家公司总部设在辽宁省,称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 万里大造林公司联合小品作者何庆魁和笑星高秀敏夫妇,号称“用5年时间投入100亿元,在长江以北14个省份造林1500万亩”。公司在内蒙古以每亩每年2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承包(租赁)土地种植幼苗,或直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林地,再以每亩林地266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买受人。 截至2007年8月,万里大造林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公开向购买人承诺林地8年后每亩林木蓄积量达到12立方米,10年达到15立方米等“高回报零风险”的手段,总计向社会销售林地45万多亩,非法吸纳公众资金13亿元。在3年多时间里,有29987人投资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林地。 (据新华社) 时间过去3年,当初种的树仍然只有拇指粗细。(央视《新闻联播》截图)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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