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关于举办第五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一)作品要求
1、凡在2009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院校)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含留学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3、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调查报告、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为使这类作品能更好地结合社会实际,参赛作品一般应在《第五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选题建议》(具体建议另行下发)范围内选题。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4、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5、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作品进行评审。
6、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推荐者所在单位确认。
8、经参赛高校初评,各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2件。各门类作品应有适当比例。每人限报一件,每类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申报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研究生作品总数的1/2。
(二)奖项设置
比赛将设特、一、二、三等奖,奖项比例分别为3-5%、10%、20%、40%。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各等级作品获奖数与入围评审作品比例基本一致。
(三)激励政策
竞赛组织委员会将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对在全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和高校给与奖励:
1、对在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挑战杯”(团体总分第一名)的高校奖励创新创业基金5万元;
2、对在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优胜杯”(团体总分第二名至第二十一名)的高校奖励创新创业基金1万元;
3、对在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特等奖的项目团队奖励创新创业基金5000元;
4、对在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团队奖励创新创业基金1000元。
5、推荐在首都挑战杯和全国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入驻 “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推动创新创业计划向创业成果的转化。
注意:有意参加本次竞赛的同学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作品竞赛的预通知-北京市学生联合会.doc”,了解相关事宜,并填写作品申报表,发送至ldfd07@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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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挑战杯”的预通知
zhangyi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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