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版本号:2010.10.07 01
版本说明:
公告栏管理条例若出现冲突,以最新版本规定为准,之前版本的规定自动作废。
北邮人论坛北邮人公告栏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北邮人论坛公告栏的申请、审批、管理等,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二、北邮人论坛布告主要用于学校、学院、各级组织的公告、通知,非北邮主办的各类
讲座、学术交流、公益活动等通知的发布。严禁各类纯商业性质活动宣传。
所有文摘标记的文章将自动显示在论坛首页右侧的近期北邮人公告栏中。
该版文章不可回复,版主也不对所发公告进行进一步解释。也请勿通过站内信等方式
咨询,谢谢合作。
三、论坛公告栏申请办法
1、北邮人论坛布告主要用于学校学院各级公告、通知,非北邮主办的各类活动(讲座
、公益活动等)通知的发布。严禁各类纯商业性质活动宣传。
由论坛(包含各版面)主办的活动,或者由校内组织主办的有同学互动参与的非营
利性活动的宣传,请发至热点活动
招聘会、宣讲会信息请发至招聘工作信息
2、申请由申请者在公告栏发布,经管理员审核后即可以在首页显示。
3、公告栏的文章标题不可以超过16个汉字的长度(包括标点),标题内容应
简要注明活动名称、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4、公告栏的文章最好不要带有附件
5、对于一次活动仅提供一次申请公告栏的机会,内容如有变更请直接编辑原帖。
四、公告栏审批办法
1、版主根据公告栏内容对申请进行审批。符合要求的给于标记,最近十个通过审核的
活动将按时间顺序显示在首页。
2、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版主会在一天内的第一时间将其推荐至首页显示,请勿私下
联系。也禁止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版主通过审批。
3、对于不符合申请规定的申请,将一律不予批准。
五、公告栏管理办法
1、论坛公告栏由北邮人论坛站务委员会统一管理,将尽力满足各种的申请。但论
坛各版面、布告申请者以及其他用户无权对版主做出的处理提出异议。
2、通过审批的布告系统按时间倒序自动选取最近的十个显示在主页上,对于因此
掉出十大的布告原则上不允许再次申请。
4、论坛站务委员有权在特定情况下取消已审批的布告。
六、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北邮人论坛站务委员会所有
七、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2951同步于 2010/9/25
该镜像源已超过 30 天没有更新,可能在源站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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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邮人论坛北邮人公告栏管理办法
ZhangZhenRen
2010/9/25镜像同步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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