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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3061同步于 20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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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学签署贷款合同的通知

chlsui
2010/10/31镜像同步0 回复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目前我校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工作已经结束,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定于11月2日(周二)和3日(周三)分别在校本部和宏福校区进行2010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署工作。 具体事项如下: 一、面向对象:所有2010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学。 二、应携带的材料: 1、银行发放的所有纸质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合同、代借据、承诺函、授权书。(请注意:材料将于签约前通过辅导员发放到学生手中,所有纸质材料请不要填写、涂改或签名,一定要到现场面签。)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新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如证件遗失,学生证需学院及学生处盖章的证明,身份证需要学院及保卫处盖章的证明,所有的证明需要相关部门的红章压照片) 3、黑色签字笔。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学生必须按时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及提款申请审批表(代借据)才能放款,所以请同学们务必按时前往。现场签合同时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他人代签。 2、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署后,银行将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通过学校统一放款。对于学费已经划扣的同学,财务处将贷款金额打入个人邮政储蓄账户;对于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办理过学费缓交手续的同学,将直接缴纳学费。 四、各院签署合同时间安排: 校本部 11月2日(周二) 教三-136 13:00-14:00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经济管理学院 14:00-15:00 计算机学院,理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网络技术研究院 15:00-15:30 其他学院 宏福校区 11月3日(周三) 东教室8号 13:30-14:30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软件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14:30-15:30 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理学院,研究生 学生处助学中心 201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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