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通知及《“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因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合并实施,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3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除外。
3、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要成果,为国防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4、推荐人选如为高校现职校级领导或担任相当职务的,推荐学校党委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得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书面意见,明确若该人选受聘为特聘教授,则在聘期内不再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二、时间安排
申报人请于2014年6月9日前将电子材料制作完成并发给人事处。
三、材料要求
1、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所在学院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国防科技组人选的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先不要打印电子版,填报完成后先将电子版发给人事处。
2、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3、候选人附件材料1份,内容包括证明材料和代表作两部分,装订成1册。
第一部分证明材料包括:
证明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如申报材料中引用了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代表作包括:
代表作目录(须标注页码);
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四、其他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申报软件请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专区下载。
2、申报中有何问题请联系人事处
联系人:刘睿
联系电话:62282196
电子邮箱:rcb@bupt.edu.cn
人事处
2014年5月22日
2013、2014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分组.doc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材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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