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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为了方便宏福校区的教工、学生报销医药费,校医院定于2008年12月31日(周三)10:00——14:00,在宏福校区医务室报销2008年的医药费。
12月31日发生的医药费,可顺延至09年1月15日前报销,但需要到校医院本部报销。
校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
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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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关于宏福校区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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