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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12月发票请于2015年3月31日16:00时前办理报销,过期不予办理。2014年度其他月份发票不予报销。
另请将2014年和2015年的发票分开填报。
北京邮电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四日
http://portal.bupt.edu.cn//html/main/col38/2015-03/05/20150305153227984899647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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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关于2014年度发票报销事宜的通知
wangxiaobu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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