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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recommend / #9133同步于 200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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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2003-2005级学生学杂费的通知

sunsimon
2006/8/28镜像同步0 回复
财通20060011 2003~2005级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财务处即将开始2006/2007学年学杂费收费工作。今年的收费工作仍采取由财务处从学生的助学金存折帐户中划转的方法进行。 今年的收费时间定在2006年08月30日,请各位同学注意以下事项: (1)请于2006年08月30日以前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将学杂费及时、足额存入助学金存折帐户。存款时,一定要超出应交款项10元以上, 否则邮局扣款后余额为零,将被自动销户,会影响学校日后助学金的发放。 (2)请各学院负责学生事务的老师通知学生核对自己的学号、姓名、存折帐号,如有错误及时与财务处联系,电话2525。 (3)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 (4) 收费标准:学费本科生最高为5500元,研究生最高为25000元。住宿费最高为1200元。 (1、学费请根据自己以前年度缴纳的标准存入;2、住宿费为避免存入金额不足,请按1200元存入。在划转时将按实际住宿标准划转。) 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 学生请务必将学杂费存入助学金存折帐户; 2. 往年申请贷款且已获批复的同学,请勿将学杂费或生活费存入助学金存折帐户,以免被划转。一旦被划转后,需待贷款到位后统一退还(研究生请将学费与贷款的差额存入助学金存折)。 3. 姓名中存在生僻字以“*”替代的同学以及由于其他原因未划转成功的同学,请按财务处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缴纳现金。 4. 通过邮局划转成功缴纳学杂费的同学,学杂费收据将由财务处发放到各学院,请同学留意财务处及本学院通知,及时领取收据。 财务处 200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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