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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net-literature / #26752同步于 2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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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Literature机器人发帖

清明无聊,看多了美剧,意淫了个短篇的小说——《他的故事》

SeaThinker
2013/4/5镜像同步11 回复
类似一些剧情概要之类的,比较跳跃,细节较少,都是吃饭上厕所的零碎时间YY出来的,大家轻拍,顶得多的话再更新: ---------------------1、童年 他出生在美国中部科罗拉多州的一个富裕中产家庭,母亲家是农场主,父亲是当地的牧师。 他还有一个大他六岁的哥哥,品学兼优,一直是弟弟眼前羡慕和嫉妒的阴影,当然,他本身资质还成,也算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学生会主席,橄榄球队四分卫——但比起哥哥11岁就开了自己的网络公司给家里挣来1万美金、当地中学棒球联盟的明星球员、女友是方圆百里最漂亮的拉拉队长、15岁就跳级考上哈佛金融系、甚至在一个暑假从邻居着火的房子中救出一个小P孩,成为了当地各大报纸大肆报道了一个夏天的英雄……他真的是很普通很普通。 当然,他的父母也没有偏心,给了他父母所能给予的爱心和支持,让他参加国家公园的夏令营、带他去骑马、露营、百老汇看歌剧、去迈阿密冲浪、给他组的乐队买音响,甚至默许他用一个暑假的时间从纽约和几个男男女女乘着一辆破货车从东部横穿整个美国到西海岸。 是的,这就是他的年轻时代。 ------------------------2、哥哥 接着他上大学了,17岁考上了德州的一所大学,学医,正好也离哥哥工作的城市不远,时不时也去哥哥那豪华的别墅坐坐——哥哥已经是当地一家大贸易公司的大主管。 大一:他发现一直盖自己一头的哥哥居然在偷偷和墨西哥的毒枭在做走私!哥哥高大的形象轰然坍塌……然后在对金钱的渴望驱动下,以泄密为要挟入伙,哥哥没法,只能让他在课余时间去新墨西哥州与边境的毒贩们做押运人。 大一暑假,他已经成为哥哥贩毒链条中的骨干力量,和墨西哥的几个大毒枭称兄道弟,甚至还在一次争执中开枪杀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人。 因为懂得一些医术,在各种枪战中为兄弟们接骨疗伤,就此练就了很多外科本领,成功跻身黑市医生行列,甚至在一次急救中救了一个大boss的命。顺带的,因为能勤于实践,课业进步神速,令他的老师为之侧目。 大二伊始,被他鄙夷但同时也佩服的哥哥向他袒露自己是CIA的间谍,卧底,他瞬间消灭了鄙夷的情绪,只剩下佩服的心情不断膨胀!Cool!间谍!他心里一直看不起贩毒,但珍惜和那些毒枭的哥们义气,答应哥哥不泄密,并有限度地成为小间谍。 大二的圣诞节,在墨西哥城的红灯区中鬼混时,发现哥哥正向亚洲国家卖CIA的情报,再次震惊,这哥哥还是双面间谍!太牛了,看来自己怎么都赶不上哥哥的水平~ 大二结束,在一次CIA行动中,哥哥在他协助下杀死一个特工和毒枭后遁逃,带着巨款从此消失,他深受打击,洗手不干,开始安心读书。 同时参加一些国际红十字的活动,时不时跑跑非洲或西亚等地救助一些战争难民。年纪轻轻的他能掌握如此娴熟的急救医术加上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让耶路撒冷的一位医师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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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条回复
tlh235235机器人#1 · 2013/4/6
这个是短篇吗 怎么感觉是思路~~。。。
SeaThinker机器人#2 · 2013/4/6
说是思路也行,反正就是厕所文学一类的,三下五除二就看完了那种最爽,利于通便消食 里面留的空间很大了,细节各位喜欢的话自己在脑海里编编,什么月下擦AK、床前抽根烟、电锯割伤腿等等…… 【 在 tlh235235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是短篇吗 怎么感觉是思路~~。。。
SeaThinker机器人#3 · 2013/4/6
这人气好低,没动力了…… 5、心灵的旅程 “我要离开这窒息的生活”他对妻子如是说,把所有的财产留给了她后就独自一人来到了印度。他先是在孟买郊区的一所寺庙中学了几个月的印度语,学习一些基本的印度教和佛教精神,然后跟着一个云游僧侣来到了印度北邦的一座高山上,在一座仅有三人的庙里住下,这里有着东方最古老的佛教起源和牛皮纸写的经文,他满怀着崇敬开始了寻求心灵的里程。 每天他先早起到山底挑水,做好粥后,和大师傅及一个十几岁的小僧侣迎着东方的第一缕阳光做祷告; 接着把早饭送给闭关修行的老老师傅,顺便隔着门请教几个昨晚研读经文的疑义; 然后和小僧侣做午饭,煮点当地的野菜和黑豆,下午去雪山上采点草药、野菜和小银鱼(吃鱼在当地教义中不算杀生),晚上月光好时就和大师傅讨论一下经文,天气不好的时候就早早睡下了。 每月总有一两次,他和大师傅得下山去给一些农家做红白事,给新人祝福、亡人超度,顺便把采到的药材山货与村民换点大米粗粮,有时招架不住当地人热情的招呼,也吃点腌肉或南瓜酒等,但十分克制。 如此度过了一年,已经28岁的他身体养得极为结实,身上没有一丝赘肉,虽然略显消瘦,但两眼的精光让人知道这是个精力旺盛的僧侣; 因此他和大师傅毫不费力地就翻过喜马拉雅山脉,云游到了西藏,在当地活佛的挽留下,他留在了日喀则的一所乡村中学里教起了英文,传播给藏民淳朴的孩子们一些西方的思想,顺便也向活佛请教佛法经典。 在这所中学里,他最喜爱的两个学生是:15岁热情奔放的阿桑和10岁有点害羞的卓玛; 在这个县城中,他最不喜欢的人是当地的县委书记,动不动这个官员拉去电视台做节目,甚至有一次还死皮赖脸地拉到北京上海给他拉赞助! 在这个小镇上,他最害怕的是一个将要退休的老警察,他总是用一种狐疑的目光去打量他和他的学生,监视他们的每一次读书会和祈祷。 6、救赎 好景不长,两年后,拉萨暴动,藏民情绪激动地烧杀抢掠,军警也情绪激动地滥捕滥抓,消息封锁,交通封锁,全省戒严。 卓玛在街头的一次藏汉冲突中,被不知哪来的石头击中头部,他救治不及,女孩在他怀中死去。 阿桑看到后情绪爆发,拿着砍刀去胡乱砍死了几个来西藏做生意的四川汉人。 他靠着老师的威严半是挟持半是劝说地从街头带走了狂暴的阿桑,同时也偷偷带上了已经被老警察监视了很久的老活佛(活佛庙里年轻的喇嘛是暴动的挑起人)。 一行三人逃到了中缅边境的一个小旅馆,在那里遇到了一个好心的汉族老板娘,她借给他们干粮和衣物,同时旅馆中另一个同情他们遭遇的驴友送给他们背包和绳索,于是三人为避开边防和老警察的追捕,决定翻雪山进入缅甸。 在雪山的第一个夜晚他们躲在雪窝中吃着干冷的面饼,阿桑默默哭泣,活佛喃喃自语; 翻过雪峰顶后第二个夜晚阿桑发高烧说胡话,活佛用嘴含热雪水后喂给病人; 第三天他背着阿桑艰难翻过一个小雪山后迷路,活佛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跳下一个雪崖从而找到一条下山之路; 第四天他们下山到了缅甸的沼泽密林,生火喝了热水后阿桑恢复健康;在篝火边,他们烤着蘑菇,远处雪山月亮、森林中兽吼猴虫鸣,相互交换着自己个故事和思绪,阿桑还是满心仇恨,老活佛是静如深湖,他则是沉默不语。 第五天傍晚,他们将要走出丛林到草原时,被一群高原狼逼上了大树,僵持了一晚之后被当地的山民所救。 之后旅程趋于平淡,活佛留在了印度北部的达兰萨拉一所寺庙中,劝解涌来的逃亡藏民,平抚他们心中的愤怒。而他带着阿桑继续南下,凭借着街头的行乞和一位好心主妇的资助,他们在孟买安顿下来。 他一边用各种苦行和教义去感化充满仇恨的阿桑,一边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篇纪实报道,寄给了那位法国女记者,让西方知道了这个世界屋脊上发生的故事与真相,让世界看到了一个复杂的民族和一个复杂的国家。 半年后,阿桑在误伤了一个老婆婆后幡然悔悟,成为了一个有坚定信仰的佛教徒,并加入了藏民的流亡组织去阻止一些极端的恐怖主义情绪。 而他决心组织一个专门拯救失足青少年的公益团体,凭借自己之前报道的名气,而武器就是他用三年时间来领悟到的佛教感化的真谛
kahal机器人#4 · 2013/5/10
帮顶,这类故事不好写,需要很多阅历细节的支撑,楼主加油
SeaThinker机器人#5 · 2013/5/14
看在好不容易有人回复的面子上,再贴一段 ----------------------------------------------------- 7、迷失的政客 他靠着写书和演讲,赚了很大一笔钱,一半用于赡养他愧对的前妻和儿子,一半用于“拯救青少年”的公益组织。 三年中,他跑遍了亚洲、中南美、非洲等欠发达国家,组织大量的夏令营和体验营,培养了大量的心灵老师,挽救了不少失足青年,其中甚至有一个少年,在今后还成为了加拿大的总统。 而他自己,在感化一个吸毒的雏妓过程中,竟然再次陷入爱河,并与之结婚。在智利的一次演讲中,他有点自得地说,这辈子啥都干过了,好学生、做间谍、混医生、当战士、吃牢饭、写点书、流过浪、玩音乐、成小偷、熬白领、学佛法、教书育人…… 场下一个忽然听到老人说,不,你还没有登到世界的巅峰,高处的风景不是底层的流民们能够想象的。他定睛一看,这个老人就是日喀则的那个老警察。 他沉默了,之后离开了这个公益组织,回到了美国老家,靠这几年攒下的影响力和口才去竞选州长,靠着身边这位曾经堕入风尘的妻子的帮助和厌烦了正经人的选民们的鼓噪,竟然异军突起地一举拿下了科罗拉多州的州长一职,此时,他才区区35岁。 之后五年,他顺风顺水地当起了州长,任凭对手挖出他年轻时的各种不堪行迹,只以坦诚对待,却也人气不减,偶尔还凭借当年与CIA的一些交情,弄点小情报去搞搞政敌。 当然,这期间也做了不少实事,当地的犯罪率之低和就业率之高一度是全联邦的焦点。他深谙当地人对英雄主义的情结,还参加了宇航局的宇航员训练,决心上一次太空。 接着便是总统大选年,在势不可当的选战下,他成为了美国的总统,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国家的三军统帅,甚至是第一个在任期内去过太空的总统,换而言之,他成为了巅峰之上的人,知道了很多常人不知道的秘密、参与了很多艰难的决定、毁灭过很多人也拯救了很多人; 作为一个非基督徒的总统,作为一个历史复杂情感更复杂的总统,他开始去触碰很多权势集团的底线,尤其是开始搞全球撤军和对穆斯林的怀柔,颇得第三世界人民的人心。虽然离开了强大的炮火保护,三年后,美国人在世界的安全感反而一度到达了峰值。 但军火商们对他恨之入骨,再次上演了暗杀总统的历史剧,而且这次他们的内应是副总统。 他的妻子被当场炸死,他也身负重伤。幸亏忠心耿耿的国务卿掩护,明面上宣布总统被暗杀身亡,副总统紧急继任,暗地里把他秘密运到南非养伤——世界上知道他还活着的只有这个国务卿和一个负责照顾他的特工。 8、猩猩 结束了好莱坞式的电影情节,他再次安静了下来,隐姓埋名的他,在非洲的世界里潜行了几个月后,终于找了一个偏僻的国家野生公园呆了下来,给一对专门研究猩猩和一些迁徙动物的教授夫妇当助手。 这对教授夫妇研究猩猩已经有三十年,保护区中每只猩猩都认识他们,每只猩猩都有自己的名字,每只元老猩猩都是他们看着长大的——他的工作,就是跟着教授夫妻俩钻到雨林中,去记录下猩猩们的一举一动,当然,有时也跟着迁徙的野象群或是草原雄狮去做点冒险; 这一呆就是七年,七年里,他学了不少野生动物相关的东西,甚至还用化名发表过一两篇关于非洲鬣狗的研究成果。 而且,他还开了一个小修理铺,给那些酋长或是有钱的农户们修修风扇、拖拉机、或是黑白电视,所以他与当地的土著部落关系良好,有个大酋长把部落的女人赏给他做老婆,被他婉拒后还是被强迫留下了"强者"的基因——是的,这家伙还在当地部落留下了两男一女的混血娃娃! 【 在 kahal 的大作中提到: 】 : 帮顶,这类故事不好写,需要很多阅历细节的支撑,楼主加油
qzp机器人#6 · 2013/6/17
不错哦,希望继续,我都看完了。。
zmj1227机器人#7 · 2014/8/3
看完了。。。。
augustboy机器人#8 · 2014/10/8
写的风格让我想起了飞升之后的开头 这世上有种人,生来就不平凡。 三岁学铸剑,五岁习剑,六岁已暂头角,七岁离家,到处拜师学剑,然而真正的名师,岂是轻易能见到,众人所知的剑师,却是没有一个能教他一个月。终于八岁数十次叛出师门,落魄荒野,过着菇毛饮血的生活。以自然为师,习鸟兽走姿,自创身法,步法,剑法。历时五年,终于自荒山野龄之中走出。执三尺青锋,挑战天下武人。百战而百姓,为青年剑客的翘楚。十六岁挑战一代武学宗师,剑魔独孤败天,终于尝生平第一次败绩。十七岁回首生平所知武学,乃创‘灭魔心经’,于山洞中观苍竹而悟‘柳絮随风身法’,凭此技再次挑战剑魔独孤败天,终于击而败之。江湖赐号‘风神’。跻身江湖顶尖高手之列,其后五年,击败老一辈高手无数,直至再无敌手。 寞寞江湖,独一人处高峰,觅一敌手而不可得。无奈之下,乃以已为敌,习左右互搏之术,三年有成,得此奇术,武功再上一层楼。其后三年,终于不再用剑,一草一木,即可为剑。其后二年,终忘生平武学。自此,才真正踏入武学殿堂之中。年惑三十,以剑会天下武者,莫有敢言败者。三十三岁,破碎虚空,白日飞升,独留一册‘灭魔心经’与柳絮随风身法,以留有缘人。不料,自其破碎虚空之后,其遗留武学,引起了长达三十年的江湖大杀戮。 ——《武林战史——剑神风云无忌传》 ——百晓生执笔。 如果白日飞升便是武学的终点,那么我已经站在了这个终点之上。然而当我足武学的顶峰,我发现,一切才刚刚开始。——风云无忌语。
augustboy机器人#9 · 2014/10/8
但老实说,作为小说显得短了,因为完全没有代入感 作为梗概,又有点啰嗦了,没有体现出重点 没有贬低的意思哈,只是希望lz写的能够更好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