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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joke / #123656同步于 200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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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机器人发帖

[转帖]据说是人大的妙文

wann
2007/11/29镜像同步0 回复
前两天去书店逛,看到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套三本小说选集 《傻笑》 《个别人》 还有一个名字记不太清楚了 据说是人民大学的一个老师写的,好像还是个校级领导 买回家仔细读了一下,发现还是挺有意思的,与同为人民大学校友的王小波的文章有的一拼 看得有些欲罢不能 现在摘几篇个人感觉比较精彩的,供大家共同讨论一下 英语角 大学里最让人着迷的地方就是“英语角”了。刚入学时,不少老生都跟我们这么说。 “英语角”是一片空地,坐落在教七、教八两楼之间,周围乱七八糟地长满了杂草和灌木,没有照明灯,晚上昏昏暗暗地攒动着人头。 男男女女们在周末傍晚聚集在一起,相互用各种稀奇古怪的语调交谈着,据老生介绍,从不同嘴里发出的那些滑稽可笑又让人心惊肉跳的声音就是英语。英语学好了,你会终身受益。 我们羞羞答答地挤了进去。很快就有陌生人用那种怪里怪气的声调跟我们交谈。天哪,我们一句都听不懂。还好,那位老生鼓励我们,说刚来时都这样,时间长了,你们就什么都明白了。 收获非常明显。我们班头一次去英语角的几个同学回来后兴高采烈眉飞色舞地描述着各自的所见所闻。 赵三认识了一位老乡,学了句“our brother,who and who”,据说是“咱哥俩儿谁跟谁啊”的意思。那位老乡搂着赵三的肩膀说了这感人的一句,赵三感动得借给了他二十块钱的饭票。 钱串儿碰到了一位博士生校友,说跟他是一个中学毕业的,博士教导这位小学弟要“good good study,day day up”。钱串儿一听就明白了,表示一定会牢记学长的教诲“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孙秧子说有人故意踩他的脚,他跟人吵了一架,那个家伙很不礼貌,要“give you colour to see see”,把孙秧子弄得一头雾水。那家伙龇牙咧嘴地直嚷嚷,“你他妈的什么外语水平,还敢往这圈里挤,我要给你点颜色看看。”孙秧子这才明白那句话的危险性,他撒腿跑回了宿舍。 跟我们一同去的女生李圆圆,遇上了一位黄头发的外国人,一个劲地说,圆圆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急得四处躲。那个自称留学生的家伙穷追不舍,圆圆只好向一位大个子男生求助,大个子冲上去一把拽住了 “留学生”的头发,假发套掉了下来,露出了明晃晃的秃头,整个英语角似乎都亮了起来。大个子大吼一声,“滚,你小子又来捣乱了,上次打断了你的腿,你他妈的胆还真大!”“留学生”落荒而逃。 大家兴奋地等着下一个周末,好沉浸在那诱人的气氛当中。 四年的大学生活,我们在英语角里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们班的全体同学几乎都是在那里交上了男朋友或女朋友。 我也在英语角里结识了不少朋友。他们中的好几个现在已经出国了,正在用谁也听不懂的残酷英语折磨着外国人。跟他们相比,我并不那么幸运。这些年,我在英语角里虽然也学了些英语,但丢了三块手表、四个钱包、还有三个随身听,最惨的一次是跟外面的同学打了一架,我的门牙被打掉了(现已补上),却挨了警告处分,我不知道那小子是我们院长的儿子。 我目前当了警察,在监狱里做看守。有趣的是,关在这里的人当中,有好几个面孔我有些似曾相识。后来一审问,他们都曾在英语角里混过,说不定我丢的手表、钱包和随身听什么的,就是他们所为。 辩手 凡是读过大学的人,恐怕没有不知道大学校园里盛行的辩论赛的。 那是一种极具刺激性的口腔运动,必须按照规则打一场残酷的嘴仗,其胜利的秘诀是不讲理,或者说是非常做作地讲歪理。 正反双方的辩手分列两排,中间坐着主持人,扮演着拉架和煽风点火的角色。双方各出场三人,分别称为一辩手、二辩手和三辩手。题目靠抓阄儿决定,如果正题是“先有鸡”,那反方就必须坚持“先有蛋”,接下来就是一番厮杀,鸡和蛋的先后问题在那一瞬间变成了这个世界的根本问题。双方为驳斥对方观点的荒谬与可笑,装腔作势地引经据典,冷嘲热讽,苦苦相逼,最终的结果肯定是鸡飞蛋打。正反两方都在脸红脖子粗的状态中获得快感。赢者便获得诸如“鸡毛杯”大奖赛奖杯或奖状。 我是受同学们煽动而参加了大学期间的唯一一次比赛。我生性懦弱、胆小怕事,在人前讲话面红心跳腿哆嗦,如果不是团支部书记把我能否参加这次比赛作为对我是否具有入团资格考验的话,我决不会去丢人现眼的。 为了尽量能为班级争光,我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准备辩论赛所需的各种鸡零狗碎的知识。我还练嘴皮子说绕口令,反复训练抢答接话头的速度。 那一天终于到了。辩论赛在一个能容纳400多人的大教室里举行,底下坐满了助威加油和看热闹的好事者。那次的辩题是“有钱好办事”和“没钱好办事”,我方选择了“有钱好办事”。 辩论刚一开始,双方的一辩就唇枪舌剑地交上了火。等到进入自由辩论阶段,我的嗓子冒了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对方那个小丫头片子乘机抢过话茬儿,机关枪连珠炮般地向我扫射。她请求评委注意我的无知和逻辑混乱,她还希望听众理解我的弱智和语无伦次。她每讲一句话,总是先提请大家回忆一下“我的对方辩手刚才所阐述的观点”是如何如何的可笑和可悲,是如何如何的荒谬与荒唐,是如何如何的无知和无耻等等。天啊,我无言以对。我的血在往头上涌,我认为辩论不能置道德与公理而不顾,她怎么能当众撒谎,偷换概念,强辞夺理,那些结论都是她强加于我的,我压根儿没“阐述”过她所谓的“对方辩手的观点”,那些比她还无礼的听众竟然为她的蛮横报以一阵阵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我无法忍受和克制了,我忘了辩论赛的规则,“腾”地一下站了起来,一个箭步冲过去揪着那位辩手的脖带子,狠狠地扇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 如果不是主持人和其他辩手迅速把我拉开的话,我还不知道结果会怎样。 那次辩论赛的结果是,她赢得了“最佳辩手”称号,而我被学校予以“留校察看”处分。因为,我违反了辩论规则——君子动口不动手。 脾气暴躁和通情达理的人千万别参加这类比赛。 金嘴 到北京出差,晚上没事,我去大学里看望老同学“焦大头”。 焦大头显然是绰号,表明他脑袋的大小与众不同。 大学时,大头与我住上下铺,是班里的“神侃”,能说善辩,只要话一开头,后面就全归他了,一个人包场,讲三四个小时不待喝口水的,真正的“金嘴子”。 毕业后,他留校任教。据说讲课效果极好,名气很大,全国各地到处讲演。他的职称也比别人评得早,已成了知名教授了。同学们聚在一起时,经常会提起他,都认为大头是“后天发展先天”,天生就是做教师的材料。 大头的夫人也是我们班上的同学。如果按脑袋的体积取外号的话,没有比“小头”的称呼最贴切的了。但从没有人这么叫过她。 毕业后我们已有二十多年没见面了,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听他天南海北古今中外地“神侃”一番,读大学时听他讲话真是享受。 敲开房门,“大头”迎了出来。“请”,他把我让进了客厅。“大头”明显有些老态,脑袋“亮”了起来,年轻时的满头浓发已不知去向。 “夫人呢?”我想见他的另一半。 “不在。”他答。 “怎么样,这些年过得挺滋润吧?”我问。 “还好。”“大头”的语调和表情都很深沉。 “听说你讲课出了名,满世界地飞来飞去,都快讲疯了吧?”我打趣道。 “哪里,哪里。”“大头”以前从没这么谦虚过。 “据说你讲课收入颇丰,出场费很高,跟歌星差不多了,是吧?”我希望他能把话头接过去。 “传说,传说。”他又缩了回去。 “同学们跟你联系多吗?”我想换一个话题。 “不多。”他只迸出了两个字。 我喝了口他递过来的白开水,环顾了一圈客厅,逐一评点了房间内的所有摆设和装饰。“大头”总是笑眯眯的,偶尔“嗯、嗯”几声。 “你怎么样?”沉默了好一阵子,他终于说出了一个完整的句子。 我只好把毕业后工作、学习、生活的一切细节向他作了详尽的交代,他似听非听地点着头,显得兴趣不大。 我又对国内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许多当今无聊的男人们感兴趣的话题一一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试图激起他的谈兴。要知道这可是“大头”的强项,大学期间若是碰到这类话题哪有别人插嘴的份儿。 “大头”听得挺认真,但一直没有共同探讨的意思,还是“嗯嗯”“噢噢”地点着头。 我极扫兴,后悔不该大老远地来看他。 “你怎么不说话了,别光我一个在这瞎侃,我正想听听你这位大教授的高论呢?”我有些不自在了。 “嗓子不好。”他指了指咽喉处。 “是吗,到医院看过吗?大夫怎么说?”我替他着急了起来。 “没事。”他口气很平静。 我又喋喋不休地向他推荐各种保健方法和治疗方案。 “不用了。”他摆摆手。 我又干坐了一会儿,便告辞了。 一路上,我总觉得他的病有些蹊跷,莫不是患了绝症?在我的记忆中,他可是一个健谈的“金嘴子”,若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警察都堵不住他的嘴。 回到宾馆后,我心里一直惦记着“大头”的病,一夜未合眼。第二天,我拨通了“大头”太太的手机,我先安慰了她几句,并表示我的担心。 她先是笑了一阵子,接着就愤愤地告诉我,“大头”的病纯粹是让钱闹的,是财迷心窍的怪病。 据她说,“大头”讲课赚了不少钱,越来越意识到自己讲的话含金量很高。现在除非你付钱,否则他就懒得开口,就连夫妻之间也很少交流。 她在电话的那头越说越激动,讲了不少“大头”掉进钱眼里的极端例子。说有一次好不容易跟她聊聊天,临了伸手向老婆要报酬,她一气之下扇了他一耳光,他这才缓过神来,意识到自己不是在给别人上课。去年冬天,家里厨房突然着了火,他一声不吭地跑了出去。要不是邻居发现得及时,大喊“着火啦”,躺在卧室里的她早就被烧死了。 “这个大头,简直就不是个东西,我现在已跟他分居了。”电话里传来了“小头”如释重负的声音…… 我呆呆地握着手机,嘴里一直“嗯嗯啊啊”着,不知说什么是好。 看山 市长收到了一封群众来信。信是一名小学生写的,落款为绿色小学三年级二班,杨阳。 全文如下: 敬爱的市长伯伯:您好! 我有两个消息想告诉您,一个是好消息,另一个是坏消息。 先说好消息。我家买了一处新房子,在未来小区二十三号楼。我家住在十四层。那房子好极了,如果不下大雨,屋子再也不漏水了。爸爸告诉我,如果站在窗口能看到远处美丽的西山风景。要知道,我们全家正是为了能看山才买那么贵的房子的。当我第一次看到青山时,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我跟爸爸妈妈说过好几回了,要是市长伯伯也能像我一样能看到山那该多好啊。他们告诉我,说市长可忙了,等以后有时间,一定请市长伯伯到我们家阳台上看西山。 可是,我不得不告诉您另一件坏消息了。我已有两个多月没看到山了。刚搬进新房时,我看见了山。那不是每天都能看到的。只有天气晴朗,阳光灿烂时,那山才肯露出脸来。我用算术横格本做了记录,我每天早晨都站在阳台上,朝西边望去,如果能看到山我就在本子上打个√,如果看不到我就打个×。半年多了,我数了数,只有12个√,其余的全是×。这两个多月,我再也看不见山了,本子上画满了××。天总是灰蒙蒙的,爸爸说那是空气污染。市长伯伯,空气污染能把山挡住吗?我真想能天天看到那座山,可是我总也看不见。请您帮帮忙,让我看到那座山好吗?那山可好看了! 打扰您了,市长伯伯。 市长看了这封信后很感动,他提笔在信纸的空白处批示道:“孩子反映的情况很重要,他的视力问题应得到很好解决。请有关部门将此信转至有关医院,一定要想方设法治好孩子的眼睛!” 假酒 晚上没事儿,阿强约小魏一块喝酒。 阿强说酒是现成的,不用买了。前几天一个朋友送的,是新出的牌子,听说不错,不会是假的。 小魏跑到楼下的小卖部,买了点花生米、猪头肉、怪味鸡之类的下酒菜,两人就在公司的员工宿舍里,一边喝酒一边下棋。 不知不觉,时间到了下半夜。二位喝得差不多了,棋也下得各有输赢,于是合衣挤在一张床上,打个盹,明天早晨还要上班。 阿强在人事部工作,小魏在营销部上班,两人都是今年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刚工作不久。 阿强和小魏平时不沾酒,猛一喝酒再加上熬了夜,所以两人第二天都感觉有些不适。 阿强觉得脑袋晕晕乎乎的。早晨醒来时没什么反应,快到中午了,他感到头疼,视力也模糊。 “他妈的,肯定是假酒,”他整个上午嘴里不停地叨咕着,“现在没有真东西了,全是假的。” 同事们都笑话他,说他没酒量有酒胆,纯属瞎逞能。 下午,阿强觉得头晕更厉害了,眼珠子也胀痛。他自言自语地嘟囔了一天,发誓再也不碰酒了。 快下班时,小魏打来电话。告诉阿强他头晕了一天,眼睛也不舒服,看什么都有点变形。阿强说,我也跟你一样,看来我们喝的酒有问题,十有八九是假酒。 俩人在电话里你一句我一句地骂着,痛斥制假者的缺德和危害。 小魏说,我把眼镜摘了,看东西能好一点,头也不那么晕了。阿强在电话这头也把眼镜摘下来,说,我也是。 哎,小魏,说,你是不是把我的眼镜带走了。 阿强猛地一拍大腿,他妈的,咱俩把眼镜戴错了。早晨起来怕迟到,肯定是你小子先拿走了我的眼镜。 小魏说看来酒没问题,咱俩下班后接着喝,再把眼镜换过来。 阿强办公室里的同事们哈哈大笑。因为阿强在办公室里整整唠叨了一天。 鼓掌 暑假时,我和其他几位大学生一同参加了扶贫支教团。 我们去的地方是西北的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乡下。 村长是个热心人,年龄不大,嗓门很高。我们住在村委会的办公室里,每天除了走门串户搞一些调研外,晚上还开办了一个临时夜校,为村民们讲一些法律和科学、卫生方面的知识。 每天到夜校里听课的人不少,男女老少全来了,还有一边听讲一边给孩子喂奶的村妇。其实,我们心里明白,与其说他们是渴望科学,倒不如说是对我们这些外地来的大学生更感觉好奇。多数情况下,我们在上面讲课,村民们在下面聊天,用当地的方言扯着家常,并对我们这些城里娃娃评头论足,有时还会爆发一阵哄笑,搞得我们很不好意思。 有一位姓郑的老汉,每天都准时坐在最前排的长条凳上。他听得很认真,还不时地替我们鼓掌。每堂课从开始到结束,他都要鼓数十次掌。只要我们在讲课时话语有所停顿,或者语调升高时,他都带头鼓掌。等我们讲完了最后一句,他鼓掌的时间格外长,还示意大伙儿跟着他一起为我们喝彩。我们对郑老汉十分感激。 支教结束时,村长为我们送行。 我除了向村长表示感谢外,还特意提到了郑老汉,请村长向他致意,谢谢他那无数次令人感动的掌声。 “没事儿的,那是他的职业病,”村长冒出了一句。 “啥,职业病?”我莫名其妙。 “对,职业病!”村长很肯定。 “郑老汉是做什么的?”我好奇地问。 “噢,他以前是村子里小学校的校长,现在不干了。”村长答道。 “小学校长?那跟鼓掌有什么关系?”我更糊涂了。 “噢,郑老汉前些年一直是县里的政协委员。每年要进城开几次会。头一回就把手掌鼓肿了。现在,他别的啥也不会,就知道鼓掌,就这么回事儿。”村长笑了笑。 “噢,原来如此。”我也跟着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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