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根据国家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按照助学工作计划安排,将
继续对部分寒假回家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车费补贴。
具体要求:
1.给予补贴的学生须为本年度注册的本科经济困难学生。
2.补贴标准为往返火车硬座学生票(不含动车组列车),起始、到达站应与学生证所登
记的家庭所在地一致。
3.给予车票补贴的学生名单,由各学院在12月28日之前报助学中心(名单格式见附件)。
4.报销时间:
校本部同学于开学后第一周的周二、周三(2月26日、27日)两天上午十点至下午四点
(中午不休息)凭学生证和火车票到助学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宏福校区同学于开学后第一周的周四(2月28日)上午十点至下午四点,凭学生证和火
车票到宏福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5.凡给予车票补贴的学生,假期中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工作。
附件(18.5KB)
学生事务管理处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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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部分本科经济困难学生假期车费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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