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根据国家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按照助学工作计划安排,将继续对部分寒假回家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车费补贴。
具体要求:
1.给予补贴的学生须为本年度注册的本科经济困难生。
2.补贴标准为往返火车硬座学生票(不含动车组列车),起始、到达站应与学生证所登记家庭所在地一致。
3.给予车票补贴的学生名单,由各学院在12月30日之前报助学中心,审核后各学院通知学生(名单格式见附件)。
4.报销时间:校本部同学于开学后第一周的周二、周三(2月17、18日)两天上午十点至下午四点(中午不休息)凭学生证和火车票到助学中心报销,领取补贴。
宏福校区同学于开学后第一周的周四(2月19日)上午十点至下午四点,凭学生证和火车票到宏福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报销,领取补贴。
5.凡给予车票补贴的学生,假期中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工作。
各院假期车票补贴名额分配表 学 院人 数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部)179
电子工程学院(本部)44
计算机学院(本部)110
自动化学院(本部)55
经济管理学院(本部)58
人文学院(本部,含08级语言类专业)24
理学院(本部)15
宏福校区08级(不含软件、国际、民族学院)153
合 计638
学生处 助学中心
200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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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本科经济困难学生车费补贴的通知
Zy
2008/12/12镜像同步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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