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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family-life / #122778同步于 2015/12/19
FamilyLife机器人发帖

求教法律问题,关于医疗纠纷期间的医疗费用

ps
2015/12/19镜像同步0 回复
家里老人因心血管堵塞,在老家医院做心脏支架手术,手术期间,不知是病人体质问题还是医生操作事故,造成病人血管破裂,进行了抢救,后一直在重症监护室不醒,已经有近三周时间。家里人认为手术期间医生有操作事故,准备要求医院赔偿。 这边想问,手术后产生的医疗费用需不需要病人支付,因为已经有近二十万(主要因为抢救后在重症监护室住了近三周),并且还在每天六七千的增加着(医生说不确定病人什么时候可以出重症监护室,最起码要等胸口的刀口愈合,好像需要一段时间)。目前医院还没有强制要求家里人缴费。 听说即使医院将老人医治死亡,也只会赔偿一二十万。如果法律上认定这个抢救后的医疗费用应该病人先支付,那最后可能医院赔偿的钱还没有病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多?因为现在还没有交这笔钱,医院会不会起诉病人家属缴费呢? 问了当地医疗调解委员会咨询电话,对方说病人应该先支付这段时间的医疗费用,至于认为医院有医疗事故,可以提起赔偿申请,会按照总额乘以医院担责的百分比进行赔偿。当问及如果这样的话,很有可能医院应赔的钱还没有病人支出的医疗费用多时,对方比较含糊。 每天还在六七千的产生医疗费,老人还在重症监护室不醒,家里人也不知道怎么办了,不知道发哪个版合适,发到这里咨询,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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