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用于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东、山西等六省市的空气污染治理。据悉该项资金将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分配,本年度结束后,中央财政将对上述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根据实际考核结果再进行奖励资金清算,突出绩效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