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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wu8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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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咨询过程中能否遵循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关系心理咨询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也决定咨询工作的成败和效果。 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密的原则 保密的原则,可以理解为心理咨询中最为重要的原则,它既是咨访双方确立相互信任的咨询关系的前提,也是咨询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 这一原则要求在没有得到对方同意的时候,不得将在咨询场合下对方的言行随意泄漏给任何人或机关。在公开案例研究或发表有关文章必须使用特定来访者的有关个人资料时,必须充分保护来访者的利益和隐私,并使其不致于被他人对号入座。 但是,保密原则也并不是绝对的,有时需要咨询者智慧的判断能力。例如有明显自杀意图的来访者,当咨询者知识不足而仅局限于保密原则的话,就可能陷入一种恐慌状态而不知所措。因此,作为咨询者在必要时应有冲破保密约定的勇气,与值得信赖的或有关人士商量,避免自杀状态的实现。也就是说,与保密原则相比,来访者的生命安全应该而且必须首先予以考虑,此所谓“人命关天”的道理。 二、时间限定的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 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咨询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为什么必须在时间上予以限制呢? 首先,由于事先对咨询时间予以限定,可以让来访者有一定的安定感,使来访者能够充分珍惜并有效利用这一时间。 其次,作为日常生活中的成长的刺激剂。一般情况下,咨询次数为一周一次或两次比较普遍,这样可以使来访者在间隔期间充分回味咨询时的体验,并将其作为自身走向适应的成长的刺激剂。因此,一次两小时的咨询不如一次一小时分两次咨询的效果好。 再次,可以促使来访者进行现实原则的学习。要让来访者知道,咨询者也有自己的生活,除自己以外,还有其他人要找咨询者咨询。自己不是想怎样就能怎样的,因为世界上并不是也不能仅为自己。这样的一些体验学习的意义,就促使来访者从咨询中的快乐原则转移到现实原则而得以成长。 限制时间的第四个理由,是促使来访者产生分离的体验。人生是一个分离的连续过程,与母胎的分离、与家庭的分离(入学、结婚)、与孩子的分离(孩子的成长、结婚)、与配偶者的分离(离异、死别)、与工作的分离(离职、退休)等,这一系列的分离既是痛苦和伤感的,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分离也含有成长的意思。因此,限定一定时间,让来访者重复这些分离所带来的伤感和复杂体验,可以促进人的健康成长。 但是,咨询时间的限定也不是绝对的。根据来访者的病理状态、心理发展程度和年龄大小,可以缩短时间和间隔,增加咨询次数。 电话咨询原则上以30分钟为限。 学校心理咨询和指导时所可能出现的家庭访问,也应该遵循咨询室内时间限制的原则,不能根据学生状态的好坏而随意改变时间从而被学生(求询者)所牵制。 三、“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原则上讲,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咨询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 代替他人(孩子、学生、父母、爱人等)前来心理咨询室咨询的情况也较多见。原则上,心理咨询是与当事人进行谈话,才能帮助解决其存在的心理问题。也就是说,要确定“谁”是“主角”。与“主角”进行对话,是咨询者的工作。但是,我们仍然不能拒绝代替“主角”前来咨询的来访者群体,不过要让代替者清楚,当问题的实质无法解决而又期望问题解决的时候,需要“主角“出台。 某些智力低下、重度的精神病患者因为无法自诉或缺乏自控能力,原则上需要接受系统的心理治疗,不能作为心理咨询的直接对象。不过,心理咨向也不能拒绝这一群体.可以通过家属或他人陪同开展心理咨询和指导。 那么,既然是自愿前来,也可以自愿离去。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咨访关系确立的时候,还是咨询过程之中,以及咨访关系的打破、中止或结束,都不应该存在任何意义上的强制。“来者不拒,去者不追”,是心理咨询工作中所应遵循的原则。 心理咨询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四、感情限定的原则 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但这也是有限度的。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便是好意的,在终止咨询之前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老师,我们—起吃饭好吗”?“到我这里来玩吧!”“我们去一个清静的地方谈好吗?”等来自来访者的要求是不应答应下来的,个人间接触过密的话,不仅容易使来防者过于了解咨询者内心世界和私生活,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者该说的不能说,从而失去客观公正地判断事物的能力。因此,心理咨询的场面设定时,原则上禁止与来访者除咨询室之外的任何接触和交往,也不能将自己的情绪带进咨询过程,不对来访者在感情上产生爱憎和依恋,更不能在咨询过程中寻求在爱憎、欲求等方面的满足和实现。 五、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 心理咨询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退休、调换工作、退学、转学、离婚等重大决定。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情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就此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 对因为特殊原因办理转学或退学不得不中止咨询的学生,咨询者需要在咨询时与来访者开诚布公就现在面临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细致地进行讨论,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来访者(学生)与学校、家长建立联系,以共同促进来访者的成长和问题的解决。 六、伦理原则 心理咨询活动的开展必须以一定的伦理规范为约束力,这是心理咨询所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主要表现为对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咨询人员、团体的伦理要求。目前心理咨询人员的道德准则与伦理规范。我国虽尚未制定,但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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