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请详细参阅《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附后),今天下午16:00之前报送材料至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地点:行政办公楼208室,邮箱:wxesmile@bupt.edu.cn,电话:82671。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14年6月27日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二届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京宣发〔2014〕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另就参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按照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基层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副局(含)以上和已获第十、十一届活动评选表彰的单位或个人,原则不再申报评选。每校仅限申报1个优秀单位或1个优秀个人。
二、评选办法
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按照《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条件》(简称《评选条件》)对高校申报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评审,评出7个优秀单位和7个优秀个人,经公示后向市“双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参加全市评选。
三、其他事项
各高校要切实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好校内申报工作,并于7月2日(周三)17时前派人将登记表(分单位和个人两种,一式三份,在“推荐单位意见”栏左侧加盖学校公章)、征求意见表、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书面版及电子版一并报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请同时将“双优”调查问卷一并填好上报。
联系人:杜建峰,联系电话:63088414,电子邮箱:e63088414#126.com(请用@替换#)。
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市委640室
附件1:北京市第十二届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评选条件_doc20140617114122_1580.doc附件5:第十、十一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获奖名单.doc附件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_doc20140617114238_2861.doc附件3:表彰奖励登记表填写说明.doc附件2:中共北京市委表彰奖励登记表表_doc20140617114203_373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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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关于报送第十二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
wangxiaobu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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