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2008级硕士研究生需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08年版)》(见附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以上文件,并按文件规定认真准备。申请学位时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交学术论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一、书面文献:
1、发表文章的刊物封面复印件;
2、含本人姓名的目录页复印件,并用彩色笔标示作者姓名信息;
3、论文首页复印件,并用彩色笔标示正文前的作者姓名和单位信息;
二、电子文献:
对于以“电子文献形式”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的部分论文,附件证明材料需按如下规定提交:
1.提交“电子文献形式”论文打印稿的第1页,用彩色笔标示如下信息:
(1)在页眉或页脚处的期刊或会议的相关信息(如刊名或会议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页码),
(2)在正文前的作者姓名和单位。
2.在“电子文献形式”论文打印稿的第1页的空白处签署如下内容:
(1)学生本人注明“电子文献”的出处(如光盘出版号或文献查询网址);
(2)导师签署“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名;
注:如论文发表在“科技论文在线”上则论文打印稿的首页需在线打印,同时另需提交论文刊载证明。
特别说明:经2010年7月1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第六条做补充如下:
本条规定中,论文录用证明仅适用于SCI、EI刊源期刊,不适用于会议论文。如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会议论文,须待会议正式召开且论文集刊出后,方可申请答辩。
本说明自2010年7月15日起开始执行。
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paper / #4005同步于 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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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级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通知
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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