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人事[2014]45号-----------------------------------------------------------------------------------------------------------
关于续签“2014—2016年聘期”合同的通知
各单位:
学校现启动“2014-2016年聘期”合同续签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2014年1月1日在岗编制内人员,其中事业编制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编制内一级人事代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编制内一级人事代理”人员,不用参加此次合同续签,待合同到期后另行安排续签。
二、签订程序
1、请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职工人数,于2014年11月6日之前至人事处人事一科(教一楼216室)统一领取一式三份的《聘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书》;
2、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全员签订〈聘用合同书〉的相关规定》(校人发[2008]105号)精神,学校委托各二级单位正职领导代表甲方签署合同(学院、研究院一般由院长负责签署,无正职领导的单位由主持工作领导签署),各正职领导的合同由主管校领导签署。
3、各二级单位在合同内容及附件填写完成后,将一式三份合同全部送交人事处人事一科(教一楼216室)审核,送交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
4、经人事处审核内容无误后,再将其中两份返回各单位,剩余一份留档保存。
三、聘用期限
此次签订合同书的聘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受聘人员,聘期截止时间为退休时间(即出生日期)。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合同签订时间统一为2014年10月28日;
2、2014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根据职工个人意愿,可选择免予签订合同;
3、合同除签字部分外均由二级单位办公室负责统一填写,不得涂改;
4、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完成签订工作,以免影响新聘专业技术岗位国家工资兑现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2282646
北京邮电大学
人 事 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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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签“2014—2016年聘期”合同的通知
wangxiaobu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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