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本报讯 近日,为加强北京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了《北京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教委2020年第36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试行办法总则第五条规定,高校学生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原则,充分保障学生的就餐需求,提供安全卫生、优质平价、营养健康、便捷高效的餐饮服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二十一条规定,高校应与学生食堂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制定食堂成本核算和定期公开制度,成本核算要坚持公开、透明,学生食堂饭菜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应低于市场同类同质同量餐饮的价格。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四十二条规定,高校应建立既体现公益性又适应市场规律,保障学生食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健全兼顾财政补贴能力、学校负担能力、学生承受能力的学生食堂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同类餐饮价格。
学校管理人员应该好好看一下这个规定[em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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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
zhw106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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