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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作,在学生中营造一种宣传、学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理解、关心、帮助自己或周围同学,共同创建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同时也为促进我校第十二届心理健康节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活跃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心灵使者评选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校本部及宏福校区大、小班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1、乐观进取,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积极为同学服务。
2、积极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努力帮助同学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积极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工作得到班级同学的支持和肯定。
三、评选办法参选个人需要填写附表。请各学院收集优秀心灵使者的参评材料,于5月11日前完成院内推选。优秀心灵使者各学院推选名额见下方表格。
个人材料要求:
1、“优秀心灵使者”参选表格(附表);
2、个人主要心理工作事迹,不少于500字;
3、该班同学对其工作成效的评价:评价者可根据自身感受对参选人员的心理工作进行评价,评价者不少于3人;
4、个人照片2张:包括生活照和心理工作事迹照,并附上简明的文字说明。
请各学院将推选的优秀心灵使者相关材料汇总后,于5月11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2236878794@qq.com。
邮件主题中注明:*学院优秀心灵使者评选、联系人姓名、班级、学院、联系电话。评选出的“优秀心灵使者”将统一颁发奖状及证书,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获奖的优秀心灵使者予以表彰、奖励。
优秀心灵使者名额分配学院
优秀心灵使者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5
电子工程学院
2
计算机学院
4
自动化学院
2
软件学院
1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1
理学院
2
经济管理学院
2
公共管理学院
1
人文学院
2
国际学院
4
网络教育学院
1
民族教育学院
1
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中心
1
网络技术研究院
1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1
总计
31
注:心理协会成员将独立参评,不占名额。
附件:
“关爱你我 共享阳光”心灵使者参选表格.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4月20日
http://portal.bupt.edu.cn//html/main/col46/2015-04/20/20150420112530310194312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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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关爱你我 共享阳光’北京邮电大学第十二届心理健康
wangxiaobupt
2015/4/20镜像同步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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