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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公告】关于组织2006级本科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的通知
发信站: 北邮人论坛 (Tue Feb 27 15:57:45 2007), 站内
关于组织2006级本科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本科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见附件),请各学院认真组织200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由于该办法于2007年2月进行了再次修订,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新文件精神,做好200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1、各接收学院于本周五(3月2日)前接受转专业学生报名,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并组织考核。
2、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转入学生名单,在下周三(3月7日)前将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附件:
附件(26KB) 转专业.doc
教务处
2007年2月27日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个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资格
1、 全日制本科一年级第二学期在校学生(不含降级学生);
2、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行为;
3、 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重修合格);
4、 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10%,名额不得顺延。
二、办理程序
5、第一学期末各学院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包括人数、条件、考核方式等)报教务处及主管校领导(招生领导小组),经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公布。原则上各学院接收人数不超过30人。
6、学生申请跨学院转专业应经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同意,所在学院应出具学生的成绩和排名证明。其中,学生所在学院对排名前5%的学生不得限制其转专业申请。
7、学生申请在学院内部转专业由所在学院办理,报教务处批准。
8、第二学期第一周各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报名,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并组织考核。
9、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转入学生名单,在第二周周三前将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10、学校审核后将结果通知各转出或转入学院,并在校园网上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11、各学院在确定转出和转入学生资格时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12、各学院在开展跨学院转专业工作时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三、成绩认定
13、学生在第一学期原专业取得的成绩和学分等同于新专业第一学期的成绩和学分,学生评优和推荐免试研究生时,按实际成绩计算。
14、学生转到新专业后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学习,新专业第一学期未上的课程及教学环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修或补修,原专业所学的某些非新专业所要求的课程可计入任选课学分。
15、学生毕业时按转入专业总学分进行毕业资格审定。
四、本实施办法经校长办公会批准,自2004年3月执行,2005年9月1日修订,2007年2月再次修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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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组织2006级本科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的通知 (转载)
xiong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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