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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taekwondo / #2482同步于 200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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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跆拳道协会章程

jakelee
2005/12/28镜像同步2 回复
☆─────────────────────────────────────☆ wls (蔚蓝色) 于 (Sat Dec 10 00:01:32 2005) 提到: 北京邮电大学跆拳道协会章程(草案) 本章程为北京邮电大学跆拳道协会章程,协会各项活动需严格按照此章程进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北京邮电大学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由学生发起成立,是经北京邮电大学校团委核准登记,属校级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推广跆拳道运动,弘扬跆拳道精神,提高大学生体质,丰富大学生生活。 第四条:本协会遵照学校规章制度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学校根本利益,促进学校体育事业和校园社团文化的蓬勃发展。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校团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以组织高质量的训练、培养高素质的学员、展现校园风采为目标,充分利用跆拳道自身的特点和性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传及跆拳道培训、表演等活动,提高学员身体素质,培养气质,磨练意志,修养人格。为实现这一任务目标,特拟定下列基本工作内容及活动方式: (1 )定期组织会员进行跆拳道训练; (2 )聘请跆拳道教练,保障训练场地、训练器材; (3 )按会员标准招收新会员,收取训练费; (4 )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加校内外举办的文体的活动,进行跆拳道表演; (5 )组织开展第二课堂,为会员播放有关跆拳道的影片、教学片、实况录象,以加强会员对跆拳道的全面认识,并丰富同学课余生活; (6 )邀请跆拳道界高水平人士教学指导,提高会员的训练积极性,多方面培养会员; (7 )以跆拳道表演、跆拳道影视拍摄等形式积极与校内外各种媒体合作,广泛宣传、展现北邮校园文化; (8 )建立与维护本协会的网站(www.tabupt.com)与论坛(http://forum.byr.edu.cn/),加强本协会与各成员之间的联系,并为校内外跆拳道爱好者建立学习交流的平台; (9 )经学校允许,本协会可代表学校参加校外举行的跆拳道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 (10)开展高校间跆拳道交流活动; (11)其他与跆拳道运动有关,有利于本协会发展的活动,在学校允许的情况下亦可开展。 第七条:各项目基本活动的实施由各届协会主要负责人(社长,副社长)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本协会各部门人员拟定活动计划及财务预算,积极组织落实。 第三章 本协会的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协会设置会员大会(本校会员与其他会员组成),对协会各重大事件进行协商并予以表决;设主教练、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助理教练、学生助教、会员联络员等职务。主教练负责本协会与跆拳道训练相关的所有事宜;社长、副社长统一领导本协会在校内外的各项工作;宣传、公关、财务、网络四部负责本协会的相关具体工作;助理教练与学生助教辅助主教练进行执教;会员联络员在协会与会员之间建立沟通桥梁。 第九条:会员大会。 (1 )会员大会的组成及召开:会员大会由本校会员与其他会员组成,经主教练、社长、副社长提 议,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 (2 )职权:本协会各项重大决策必须经过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重大决策包括:本协会章 程的改定、主教练及社长、副社长的选举、本协会的注销决议等; (3 )会员大会的表决:会员通过举手或投票进行表决,会员个人表决结果分为“同意”、“不 同意”、“弃权”三种情况,其中“同意”、“不同意”属有效表决,“弃权”属无效表决。 表决结果中,“同意”数不小于所有有效表决数的60% 时,上述任何重大决策方可生效。 第十条:本协会主教练的职权: (1 )负责本协会与跆拳道训练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训练内容的总体安排及指导训练工作、外聘教练与学生助教的认定,训练器材的选择与使用、学员服装的订购(道服、道鞋、道带等)、学员的级别考试与段位考试的安排等; (2 )具有社长、副社长选举的重要推荐权; (3 )具有本协会年度评优的部分最终决定权。 第十一条:本协会社长的职权: (1 )统筹本协会的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安排; (2 )召开和主持本协会的常务会议和会员大会,检查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及报销证明; (4 )可向会员大会推荐下任社长,具有选举副社长和各部部长的重要决策权; (5 )具有本协会年度评优的部分最终决定权; (6 )监督并管理财务部的工作,统计每月收取的训练费,定期审核本协会财务清单; (7 )如期向团委申报教练费,记录并保管会员申请表,协调请假会员的课时与费用问题; (8 )历届社长于任期内享有免费训练的权利。 第十二条:本协会副社长的职权: (1 )协助社长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 )协调本协会各项工作; (3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 )具有对社长各项工作的监督权,积极提出宝贵意见; (5 )历届副社长于任期内享有免费训练的权利。 第十三条:各部部长负责的职权: 宣传部--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如海报、传单的制作、网络宣传等; 公关部--主要负责协会的招新、联系对外比赛交流以及拉取赞助等工作; 网络部--主要负责网站的制作与维护、协会论坛与QQ群的管理; 财务部--主要负责收取每月的训练费,详细记录会员收费情况,并将训练费及时上交团委,同 时制定详细清晰的协会财务清单,记录协会的各项收支,接受社长的监督与团委的审查。 第十四条:助理教练负责的职权: (1 )助理教练只负责本协会的指导训练工作,与主教练及学生助教共同执教,不负责本协会其 他任何事宜; (2 )助理教练享有本协会会员除年终评优以外的所有权利; 第十五条:学生助教的职权: (1 )学生助教协助教练进行日常教学工作; (2 )学生助教于任期内享有免费训练的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联络员的职权: 会员联络员由各部部长担任(酌情可增减),作为本协会与会员的联络员,负责本协会的紧 急通知及请假通知工作。 (1 )紧急通知工作:因临时停课或调课而未能及时通知会员而对各会员进行紧急电话通知; (2 )请假通知工作:若会员有请假(符合本章程第四十六条的请假规定)或停训事宜可与联络员请假,并由联络员将请假会员姓名及停训课时数上报于社长,进行记录,会员联络员亦须进行相关记录; (3 )因会员联络员需在工作中支付个人的电话费用,本协会给以减收训练费方式给以补偿。 第十七条:上述人员均须履行本协会会员义务,并享有本协会会员权利。 第四章 会员 第十八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本校会员与其他会员(总称会员),均为个人会员。 第十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本校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 )本校学生或就读本校时参加过本协会的毕业生或本校的正式教职工及其子女; (3 )热爱跆拳道运动,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遵守本协会的各项制度、尊重各会员的利益; (4 )身体健康,未患心脑血管疾病、各种骨骼疾病及各种传染疾病。 第二十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其他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满足本章程第七条的(1)、(3)、(4)项; (2 )外校在读学生或具有正式工作岗位和详细住址的社会工作人员; (3 )无任何违法乱纪记录。 第二十一条:会员的入会: (1 )符合会员申请条件,经考核后成为本协会会员; (2 )填写会员登记表; (3 )由本协会社长或财务部收取训练费,并给与相应的收据证明。 第二十二条:会员的停训: (1 )因个人原因暂停训练的会员,须在本协会作停训记录,停训时间在一学期以内有效,若有特殊情况可及时向本协会说明原因并申请延长停训时间; (2 )申请停训后的会员保留会员资格,可参加协会举办的除正常训练以外的各项活动; (3 )会员恢复训练后,须由本人注销停训记录; (4 )会员若在停训时未上满课时,其剩余的训练费由本协会保管,该会员在规定时间内恢复训练后,将其剩余的训练费按课时算于继续的训练中。 第二十三条:会员的退会: (1 )会员退会需递交书面申请; (2 )会员退会时若未上满课时,从已交训练费中,退还其剩余的训练费的60%,另40%按训练费处理; (3 )申请停训的会员,若一学期后未能继续训练或未向本协会说明延长停训时间的原因,本协会认为其自动退会,不退还其剩余的训练费,此费用按训练费处理; (4 )未说明任何原因而缺课一个月以上的会员,本协会视其自动退会,不退还剩余训练费,此费用按训练费处理; (5 )本协会保留所有退回的会员的资料,若有重大活动本协会退回会员亦可参加。 第二十四条: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 )会员享有参加本协会的活动的权利; (2 )会员享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3 )本校会员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4 )本校会员可以享受本协会为本校会员争取到的优惠待遇; (5 )会员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十五条:会员履行义务: (1 )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服从团委和本协会的领导; (2 )在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内,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办事,维护本协会的合法利益和声誉。若触犯上述任何条例,一旦发现,立即开除出会,退还其剩余的训练费,不可再次入会,情况严重者可交至有关部门处理; (3 )会员须自觉按照所交训练费包括的课时进行训练; (4 )积极配合本协会的工作; (5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章 选举制度及上任条件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社长、副社长的选举。 (1 )本协会社长的选举:本协会新任社长由时任副社长担任; (2 )本协会副社长的选举:本协会副社长由主教练及社长提名,经过一个月工作后,在会员大会上经全体会员表决通过后即可上任,并上报校团委;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的社长、副社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1 )支持学校的体育工作,政治素质好; (2 )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一定的跆拳道水平; (3 )社长、副社长必须是本校学生; (4 )工作认真负责,能够积极配合主教练的安排进行工作,具有培养协会接班人的能力; (5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社长任期至少为一年半时间; (6 )副社长设一名,须具有担任下任社长的意愿和能力。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部长的选举既具备条件。 (1 )本协会各部部长由正、副社长推选,并经多数干事同意通过即可上任; (2 )本协会各部部长须属本校学生,在本协会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或在相关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特长。 (3 )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两人共同负责,分工协作、互相监督; (4 )各部门副部长作为下任部长的接班人。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学生助教的选举及具备条件。 (1 )学生助教由主教练任定; (2 )学生助教为本协会会员且需具有红带及红带以上的跆拳道水平; (3 )学生助教的工作接受会员监督。 第三十条:本协会会员联络员的选举及具备条件。 (1 )本协会会员联络员由各部部长担任,酌情可增减; (2 )本协会会员联络员须具备电话通知能力。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 )会员的训练费; (2 )本协会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3 )捐赠; (4 )其他符合社团规定的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训练费,所收费用由团委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有助协会发展的开支; 第三十四条:财务实行社长及财务部长双监督制,本协会所需用费,须先经过社长批准后,由财务部部长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并由社长签字后即可上交社联申请,经社联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开支; 第三十五条:协会内须备有详细的帐目清单,社长和财务部长、副部长各执一份,清单中各记录均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凭发票报销,如实反映本协会财务状况;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的训练器材(地毯、手脚靶、护具、音响设备等)由主教练及社长管理,其他单位或个人在没有得到主教练或社长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财务公开,每学期期末向会员公开本学期账目,接受会员的监督,年终向团委及社联上报财务收支情况。 第七章 教练的聘请与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主教练的选举。 新任主教练由前任主教练推选,通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后,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校团委审核批 准后方可上任;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的主教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本协会章程; (2 )具有管理跆拳道道馆的丰富的经验和很强的能力; (3 )跆拳道水平达到WTF-世界跆拳道联盟黑带一段以上; (4 )在训练场地、训练设施保障的情况下,能够保证本协会跆拳道训练正常有序的进行; (5 )掌握科学系统的教学方法,具有培养优秀会员与教练员的能力; (6 )熟悉本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熟悉学校对社团工作的要求。 第四十条:助理教练的选举。 助理教练由主教练或社长推选,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合格后即可正式聘请; 第四十一条: 助理教练聘请条件: (1 )遵守本协会章程; (2 )跆拳道水平评定标准。满足以下一点即可: 具有WTF世界跆拳道联盟黑带一段水平以上的社会工作人员,职业跆拳道教练、运动员,本科 学习跆拳道专业的在读大学生或本科毕业生; (3 )能够保证训练课时,不无故缺勤; (4 )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掌握一定的训练方法,认真负责,为人师表; 第四十二条:主教练、助理教练的选举工作由历届社长落实; 第四十三条 :主教练、助理教练在试用期的教练费为正式聘请后的50%;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需按月向主教练与助理教练支付教练费,主教练、助理教练(正式聘请后)须与本协会签订《XX教练聘请协议》,双方须严格遵守协议要求。 第八章 训练、请假及收费制度 第四十五条:训练制度: (1 )本协会每周安排两次训练,每个训练课时为90分钟; (2 )寒暑假,五一、十一长假,期末考试月份不安排训练; (3 )因学校大型活动占用训练场地而停课,本协会会将训练时间予以临时调整,并通过会员联络 员或网络宣传对会员进行提前通知。 第四十六条:请假制度。 会员请假须提前通知联络员或在训练时间向社长、副社长请假,说明原因,并做相关记录, 若一个月内请假次数累计四课时以上,本协会将其所缺课时延期到下月训练中,不予以退费, 其它情况不予以延期,在正常训练中予以补课; 第四十七条:收费制度: (1 )本协会按月收取训练费,每月共8个课时 ; (2 )普通训练费标准: 学校会员 65元/月 其他会员 80元/月 (3 )特殊情况收费标准: 从白带开始既于本协会训练并获得红带水平的会员 学校会员55元/月 其他会员65元/月 联络员 55元/月 (4 )免收训练费标准: 在任的社长、副社长、学生助教可免收训练费; (5 )若一人满足上述多种情况,按训练费用最低标准处理。 第九章 表彰及考核制度 第四十八条:本协会每学年举办一次表彰大会,对表现突出的协会成员进行表彰,本协会会员具有推荐权,被推荐人员作为相关评选的候选人,最终由主教练或社长选定: (1 )“终身成就奖”:对本协会的创立,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 (2 )“突出贡献奖”,代表本协会在校内外跆拳道比赛或活动中获奖的会员; (3 )“优秀骨干”: 评选范围: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 评选方法: 社长由主教练、副社长、部长评选,能够带领协会正常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使协会 的工作得到会员、各负责人和学校的认可,积极配合主教练的执教工作,尽职尽责; 副社长、部长由社长评选,工作认真负责,能够积极配合社长的工作,具有较强的统筹安排能力,负责的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尽职尽责,无无故会议缺勤纪录; (4 )“优秀主干”:由社长从部长、副部长、干事中评选,须符合以下条件: 工作认真负责,能够积极配合社长及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协会任务,尽职尽责,无无故会议缺勤纪录; (5 )“优秀学生助教”,能够积极协助教练进行教学,认真负责者,由主教练评选; (6 )“优秀会员”:由主教练及社长从除本协会主干外的所有会员中评选,须符合以下条件: 训练认真,坚持到训,进步突出,考试成绩优异,坚持打扫及整理训练场地,积极协助本协会完成工作。 第四十九条:表现突出的副社长、部长、干事、会员、学生助教在年终评优时可上报团委为“优秀XX”称号,并转交到各所属学院予以德育评定加分。 第五十条:出勤制度: (1 )本协会不定期进行会员签到工作,核查会员是否在规定训练期内训练,核查请假及停课情况是否属实,若有不遵守本协会相关规定的会员,须自觉补交相应课时的训练费; (2 )会议出勤:本协会不定期由社长决定举行干部会议,副社长、各部部长、所有干事必须到会。三次无故缺勤, 由社长直接解除其职务; (3 )教练出勤:由社长制定《教练出勤考勤表》,主教练与助理教练课前须填写此表,作为月终教练费的核算凭证,《教练出勤考勤表》由社长或副社长保管,由会员监督。 第十章 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第五十一条:本协会章程由第一任社长在创办本协会时制定; 第五十二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社长、副社长根据当时情况提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即可改定; 第十一章 协会注销 第五十三条:协会注销制度: (1 )本协会工作未实现协会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主教练及社长 提出终止协议; (2 )本协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校团委审查; (3 )本协会终止前需要在校团委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 (4 )本协会经校团委注销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即为注销。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社长。 第五十五条:按照学校规定设指导老师一名,指导、监督协会的工作。 第五十六条:经团委批准,学生活动中心为本协会训练场所,本协会的训练器材(地毯、手脚靶、护具、音响设备等)存放于学生活动中心。 北京邮电大学跆拳道协会 2005-11 ☆─────────────────────────────────────☆ lazyred (真·北邮首席罪人 ★黑袍客★九段) 于 (Sat Dec 10 00:02:38 2005) 提到: 沙发 协会至此也算步入正轨了 希望协会越办越好 ~~~ ☆─────────────────────────────────────☆ wls (蔚蓝色) 于 (Sat Dec 10 00:03:18 2005) 提到: 本章程将于2005年12月20日进行表决,望各会员认真阅读,若有异议请及时向协会提出! ☆─────────────────────────────────────☆ lazyred (真·北邮首席罪人 ★黑袍客★九段) 于 (Sat Dec 10 14:57:18 2005) 提到: 建议还是排一下班次和值日生表吧 这些东西只靠自觉和自律的话还是不利于社团的正规化和长期发展啊 ☆─────────────────────────────────────☆ dddd2 (★马甲 神教★之★禅★九段|朝闻夕死) 于 (Sat Dec 10 19:18:32 2005) 提到: 支持 ☆─────────────────────────────────────☆ jakelee (北京市海淀区明光村电子技术高等专修学院) 于 (Mon Dec 12 20:56:24 2005) 提到: re 【 在 wls (蔚蓝色) 的大作中提到: 】 : 北京邮电大学跆拳道协会章程(草案) : 本章程为北京邮电大学跆拳道协会章程,协会各项活动需严格按照此章程进行。 : 第一章 总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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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ove机器人#1 · 2006/11/20
第八章 训练、请假及收费制度 第四十五条:训练制度: (1 )本协会每周安排两次训练,每个训练课时为90分钟; (2 )寒暑假,五一、十一长假,期末考试月份不安排训练; (3 )因学校大型活动占用训练场地而停课,本协会会将训练时间予以临时调整,并通过会员联络 员或网络宣传对会员进行提前通知。 第四十六条:请假制度。 会员请假须提前通知联络员或在训练时间向社长、副社长请假,说明原因,并做相关记录, 若一个月内请假次数累计四课时以上,本协会将其所缺课时延期到下月训练中,不予以退费, 其它情况不予以延期,在正常训练中予以补课; 第四十七条:收费制度: (1 )本协会按月收取训练费,每月共8个课时 ; (2 )普通训练费标准: 学校会员 65元/月 其他会员 80元/月 (3 )特殊情况收费标准: 从白带开始既于本协会训练并获得红带水平的会员 学校会员55元/月 其他会员65元/月 联络员 55元/月 非由本协会培养出的黑带及高水平竞技运动员需要缴纳一定的训练费,其数目与普通会员的相同 本校会员65元/月 其他会员 80元/月 若在本协会中担任一定的助教工作可免收训练费; (4 )免收训练费标准: 在任的社长、副社长、学生助教可免收训练费; (5 )若一人满足上述多种情况,按训练费用最低标准处理。
bigheart33机器人#2 · 2012/1/4
您好,麻烦问一下,下学期可以申请入会吗?我是本校一年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