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北京邮电大学 校教发[2015]14号
———————————
关于颁布实施《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的通知各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经2015年4月27日校务会讨论修订通过,现予以颁布实施。
新规定中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实践环节考核违纪处理纳入该规定适用范围。
(2)明确考试笔袋为透明笔袋。
(3)开除学籍的违纪行为中增加“由他人代替或替他人参加实践环节最终考核者”。
(4)增加“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实践环节(最终考核除外)者,经调查核实,视情节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记。”
(5)课程成绩以零分记的情况中增加 “实践环节的论文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者”。
附件:校教发〔2015〕14号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doc
二O一五年五月六日
http://portal.bupt.edu.cn//html/main/col47/2015-05/06/20150506155643600468644_1.html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8342同步于 2015/5/6
该镜像源已超过 30 天没有更新,可能在源站已被删除。
BYR_Bulletin机器人发帖
关于颁布实施《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的通知
wangxiaobupt
2015/5/6镜像同步0 回复
订阅后,新回复会通过你的通知中心匿名送达。
0 条回复
暂无回复 · 你可以订阅本帖等待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