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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work-life / #138693同步于 200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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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 职场诱惑:关于灰色收入

wxkawxk
2008/10/23镜像同步0 回复
☆─────────────────────────────────────☆ keensword (Netutor) 于 (Wed Oct 22 12:20:46 2008) 提到: 工作刚好两年整了,在一个小外企。公司有做一个外国产品的总代理,我是该产品售前。这个产品是软硬件的部署方式。 正因为是小公司,所以我这个售前其实所有的技术都做,售前、测试、实施、售后,反正能跟技术支持沾点边的,我都做。一次很偶然的测试过程中,我发现自己能绕过Demo Lic Maker的限制(以前接触过反汇编,有点破解的意识),弄出来正式的Lic,很自然的我告诉了我们老板。 大家都知道软件的销售其实就是Lic的销售,如果我们自己能生成Lic,就不用向厂家下单子,直接卖给用户软件拷贝和Lic。因为是软硬件产品,所以如果我们直接下硬件的单子,软件不下或者少下,然后在合同中把软件的其他Lic作为免费服务的一部分,客户支付软件的费用产生的巨额利润就是灰色收入了。 本来Boss跟我商量这个事,分析了现在的销售Forecast,按比例分成,我至少可以拿到60万,就今年一年。对于刚工作两年的人来说,这个数字无疑是个巨大的诱惑,说实在的,听到这我也很紧张,一半的房子就要到手了,to be or not to be? 这时候理智也还有点的,咨询了相关的法律人士,如果合同里面做点手脚,也可以操作这件事,不过肯定伴有巨大的风险,拿得越多,最后如果被发现的话死的越惨。 就在刚才Boss要我出差做这件事的时候,我还是很紧张的拒绝了,不过心里踏实多了。 虽然我是支持,不过销售这部分也一直在接触,开始了解销售及其他工作里面的一些潜规则了,发现面临的诱惑越来越多。其他的还好,不过以身试法的事没那胆。 各式各样的灰色收入,大家有没有类似经历? ☆─────────────────────────────────────☆ noodle (nd) 于 (Wed Oct 22 12:24:16 2008) 提到: 独吞的风险太大,现在是个共赢的时代 ☆─────────────────────────────────────☆ keensword (Netutor) 于 (Wed Oct 22 12:27:08 2008) 提到: 【 在 noodle 的大作中提到: 】 : 独吞的风险太大,现在是个共赢的时代 俨然Boss拿大头 两个人知道差不多了,太多人知道事情肯定不好操作,到时候还互相猜疑 ☆─────────────────────────────────────☆ keensword (Netutor) 于 (Wed Oct 22 12:28:35 2008) 提到: 【 在 czw05 的大作中提到: 】 : nb! : if i , i choose to be。 我觉得这是职场一生的事吧,就60万把自己卖了 太那啥了 信誉我看到挺重的 ☆─────────────────────────────────────☆ keensword (Netutor) 于 (Wed Oct 22 12:32:18 2008) 提到: 【 在 pot 的大作中提到: 】 : 属于商业诈骗么? 应该不是吧 也没有欺骗客户 跟厂家的合作里 有点猫腻 不过都是正式的合同 只能说钻合同和法律的空吧 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 ☆─────────────────────────────────────☆ Canda (阿can) 于 (Wed Oct 22 12:36:29 2008) 提到: 这年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boss拿大,你拿小,很明显,搞起啊。出了事,大不了换家公司,60W,白花花的银子啊 ☆─────────────────────────────────────☆ GK (草摩波鳥@Soma Hatori) 于 (Wed Oct 22 12:39:44 2008) 提到: 机会真都是给有准备的人啊,佩服 ☆─────────────────────────────────────☆ pot (蓝色沙漠) 于 (Wed Oct 22 12:40:04 2008) 提到: 【 在 keenswo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该不是吧 也没有欺骗客户 : 跟厂家的合作里 有点猫腻 不过都是正式的合同 : 只能说钻合同和法律的空吧 : ................... 客户肯定没损失啊~~~ 损失的是设计公司 具体责任不知道会是什么 不过当初签代理合同的时候应该有写 ☆─────────────────────────────────────☆ jackyking519 (皓月长存) 于 (Wed Oct 22 12:46:38 2008) 提到: 唉。有60w了。。就跳了呗 这是人家的漏洞 再说凭啥他们的software卖那么贵啊。还不都是垄断整的 【 在 keensword (Netutor) 的大作中提到: 】 : 工作刚好两年整了,在一个小外企。公司有做一个外国产品的总代理,我是该产品售前。这个产品是软硬件的部署方式。 : 正因为是小公司,所以我这个售前其实所有的技术都做,售前、测试、实施、售后,反正能跟技术支持沾点边的,我都做。一次很偶然的测试过程中,我发现自己能绕过Demo Lic Maker的限制(以前接触过反汇编,有点破解的意识),弄出来正式的Lic,很自然的我告诉了我们老� : 大家都知道软件的销售其实就是Lic的销售,如果我们自己能生成Lic,就不用向厂家下单子,直接卖给用户软件拷贝和Lic。因为是软硬件产品,所以如果我们直接下硬件的单子,软件不下或者少下,然后在合同中把软件的其他Lic作为免费服务的一部分,客户支付软件的费用产生 : ................... ☆─────────────────────────────────────☆ Canda (阿can) 于 (Wed Oct 22 12:50:37 2008) 提到: 我觉得你老板,肯定不会放弃这个机会。 而且合同层面的东西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协议,怎末也不会追究到个人头上。 老板又不是傻子,肯定会在账面上cover掉。 只要不太贪,杀鸡取卵式的搞,细水长流,干个3,5年挺好的 ☆─────────────────────────────────────☆ keensword (Netutor) 于 (Wed Oct 22 12:51:28 2008) 提到: 【 在 Cand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你老板,肯定不会放弃这个机会。 : 而且合同层面的东西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协议,怎末也不会追究到个人头上。 : 老板又不是傻子,肯定会在账面上cover掉。 : ................... 我就是觉得我们老板太聪明了 太有心计 到时候成为替罪羊了 这个最关键 ☆─────────────────────────────────────☆ keensword (Netutor) 于 (Wed Oct 22 12:56:15 2008) 提到: 【 在 JustinSun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理 我觉得操作方式肯定是你说的这样了 不过Boss是中国这边总说话的人 到时候追究到了 肯定就是他的责任了 难道他会傻到责任自己担 肯定会照替罪羊了, 只能是我 ☆─────────────────────────────────────☆ AIRLEON (刘老五@MY precious) 于 (Wed Oct 22 12:56:23 2008) 提到: 要我我就干了,就算出了问题抹平也问题不大 更何况你那个boss位置在那摆着呢,别说不会轻易出问题,出了问题应该也不会被处理的很简单粗暴吧 ☆─────────────────────────────────────☆ keensword (Netutor) 于 (Wed Oct 22 12:57:38 2008) 提到: 【 在 Maserat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么看来,不拿白不拿 为啥? 我如果不把lic 拿出来的话 这些都只是设想啊 主动权还有一点在我这 真是个脑力活啊 ☆─────────────────────────────────────☆ cclhyw (cc) 于 (Wed Oct 22 13:00:09 2008) 提到: 我觉得lz挺好的 当你以为成功离你最近的时候 也许就是你失败的时候 ☆─────────────────────────────────────☆ Canda (阿can) 于 (Wed Oct 22 13:07:18 2008) 提到: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假设最坏的打算,1年内被发现了,你到手60W。boss把责任都推你身上,你直接辞职,玩消失,那边找不到人,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最好的状况,干了3年,啥事没有。跳槽,自己有资本了,可以单干。或者,去别家公司,我相信LZ没有想在这公司呆一辈子的打算吧? 如果只有你一人知道生成lic的方法,boss肯定还会再找你谈谈。一年他多赚那么多的银子,没理由不搞。如果你一口咬实了,不搞。呃,我觉得boss也是人,他会像一个普通人一样,在工作的安排上搞你。 【 在 keenswo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操作方式肯定是你说的这样了 : 不过Boss是中国这边总说话的人 : 到时候追究到了 肯定就是他的责任了 : ................... ☆─────────────────────────────────────☆ keensword (Netutor) 于 (Wed Oct 22 13:08:52 2008) 提到: 【 在 AIRLEON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我我就干了,就算出了问题抹平也问题不大 : 更何况你那个boss位置在那摆着呢,别说不会轻易出问题,出了问题应该也不会被处理的很简单粗暴吧 是啊? 我是担心换了工作之后,万一一天police跑到公司把我带走了怎么办? 中国的市场主要由我们公司负责,每年的销售额也不算小,估计追究损失的话 厂家不会那么轻易的放过吧? 胆子小总是想着坏的一面,惜命,呵呵 ☆─────────────────────────────────────☆ AIRLEON (刘老五@MY precious) 于 (Wed Oct 22 13:09:35 2008) 提到: 【 在 keenswo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么? : 能仔细分析一下么? 原帖说了两句,大致就那意思,既然他是boss并且据你所说位置比较高,那不如就跟了 ☆─────────────────────────────────────☆ keensword (Netutor) 于 (Wed Oct 22 13:15:07 2008) 提到: 【 在 Canda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 假设最坏的打算,1年内被发现了,你到手60W。boss把责任都推你身上,你直接辞职,玩消失,那边找不到人,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 最好的状况,干了3年,啥事没有。跳槽,自己有资本了,可以单干。或者,去别家公司,我相信LZ没有想在这公司呆一辈子的打算吧? : ................... 分析的比较全面 是没打算长呆 不过金额涉及比较多 玩消失也没得玩吧? 天朝衙差还是比较厉害 到时候是跨国纠纷了 肯定更重视了吧? 唉 没的经验 随便猜测的 老板搞不搞我都不担心,大不了走人了 又不是没人要 就是觉得到时候名誉弄臭了 这一行就不好混啊 技术的对这感觉不深,销售的就很清楚吧? ☆─────────────────────────────────────☆ AIRLEON (刘老五@MY precious) 于 (Wed Oct 22 13:19:10 2008) 提到: 我是觉得也没那么容易就闹大的,类似的事情全中国每天都在无时不刻的上演着,很多公司就是依赖这种业务才得以存活,很多有钱人就是这样才发的家 可以思路想开一点 ☆─────────────────────────────────────☆ keensword (Netutor) 于 (Wed Oct 22 13:19:46 2008) 提到: 【 在 JustinSun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白了就一盗版吗... : 天朝能管你这个吗... 知识产权在商业软件上还是比较看重的吧 而且已经可以归到刑事责任了 如果金额较大的话 当然 windows例外 ☆─────────────────────────────────────☆ ColorCat (花猫) 于 (Wed Oct 22 13:22:14 2008) 提到: 初入职场,见识不够,还是低调沉稳更好,别一时贪多铸成大错 以后慢慢积累经验 ☆─────────────────────────────────────☆ JustinSun (计忆邮心|你们会不会忘了我) 于 (Wed Oct 22 13:23:53 2008) 提到: 这事其实别人也说不清... 有句话叫小心驶得万年船 不过还有句话叫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 JustinSun (计忆邮心|你们会不会忘了我) 于 (Wed Oct 22 13:24:12 2008) 提到: 所以胆大心细方为王道啊... ☆─────────────────────────────────────☆ smjack (小明) 于 (Wed Oct 22 13:24:14 2008) 提到: 60w很大的诱惑,要是我可能就干了,不过真有可能进监狱 要是破解所有的程序,改改风格什么的成为自己的产品还行 ☆─────────────────────────────────────☆ AIRLEON (刘老五@MY precious) 于 (Wed Oct 22 13:25:57 2008) 提到: 不过lz这事儿不干算是对了,刚入行不知水深浅,被人玩了也不是不可能 年轻人低调点好 ☆─────────────────────────────────────☆ keensword (Netutor) 于 (Wed Oct 22 13:28:25 2008) 提到: 【 在 AIRLE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过lz这事儿不干算是对了,刚入行不知水深浅,被人玩了也不是不可能 : 年轻人低调点好 是啊 还得多学习学习 看各个领导都隐藏的深着呢 ☆─────────────────────────────────────☆ fdwjfdwjfdwj (无老婆,无生活。) 于 (Wed Oct 22 13:34:51 2008) 提到: 你相当于代理商吧,你的领导直接就是大老板还是所谓的经理?我觉得是大老板就很好做,而且还有个稳妥地办法,就是把厂家的某人也拉下水。 ☆─────────────────────────────────────☆ noodle (nd) 于 (Wed Oct 22 14:00:10 2008) 提到: 居然做了沙发,补充一下我的观点: 有本事的跟着领导干坏事,没本事的替领导干好事,呵呵 【 在 noodle 的大作中提到: 】 : 独吞的风险太大,现在是个共赢的时代 ☆─────────────────────────────────────☆ sl1985 (1#) 于 (Wed Oct 22 14:04:07 2008) 提到: 嗯,不知道会不会出事哈,如果出事了,肯定是你顶着。。。 另外呢,你领导跟你说这事吧,你拒绝了。。很好。。失去信任了哈 所以说阿。。。。你多余多那么一嘴。。 ☆─────────────────────────────────────☆ telecomer (天下无贼) 于 (Wed Oct 22 14:05:58 2008) 提到: 只要你做的干净 没什么证据证明是你干的就行 然后记得好好洗钱,比如说直接从boss那拿现金,不要转账的那种。不要留下任何占据 【 在 keensword (Netutor) 的大作中提到: 】 : 分析的比较全面 : 是没打算长呆 : 不过金额涉及比较多 玩消失也没得玩吧? 天朝衙差还是比较厉害 到时候是跨国纠纷了 肯定更重视了吧? : ................... ☆─────────────────────────────────────☆ telecomer (天下无贼) 于 (Wed Oct 22 14:09:03 2008) 提到: 先下手为强 把老板的证据拿在手里 只要自己不留证据,只要能保证老板不会把你卖出去,这事就可以干 一年60w,干三年换个城市干点别的 【 在 AIRLEON (刘老五@MY preciou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过lz这事儿不干算是对了,刚入行不知水深浅,被人玩了也不是不可能 : 年轻人低调点好 ☆─────────────────────────────────────☆ wxkawxk (狼狈的狼) 于 (Wed Oct 22 14:13:51 2008) 提到: 拿了 HP、思科、IBM这些厂商哪天没有这类事情,不过你的比较特殊而已 只要你跟老板绑在一起,不留任何证据,你能保证老板不出卖你(各种方式了保证了),拿了。警察查不到证据能怎么你 【 在 keensword (Netutor) 的大作中提到: 】 : 工作刚好两年整了,在一个小外企。公司有做一个外国产品的总代理,我是该产品售前。这个产品是软硬件的部署方式。 : 正因为是小公司,所以我这个售前其实所有的技术都做,售前、测试、实施、售后,反正能跟技术支持沾点边的,我都做。一次很偶然的测试过程中,我发现自己能绕过Demo Lic Maker的限制(以前接触过反汇编,有点破解的意识),弄出来正式的Lic,很自然的我告诉了我们老� : 大家都知道软件的销售其实就是Lic的销售,如果我们自己能生成Lic,就不用向厂家下单子,直接卖给用户软件拷贝和Lic。因为是软硬件产品,所以如果我们直接下硬件的单子,软件不下或者少下,然后在合同中把软件的其他Lic作为免费服务的一部分,客户支付软件的费用产生 : ................... ☆─────────────────────────────────────☆ shengqi (想好再说) 于 (Wed Oct 22 14:17:36 2008) 提到: 有事,boss没事,也许你要扛着。。 要干应该背着boss干 ☆─────────────────────────────────────☆ AIRLEON (刘老五@MY precious) 于 (Wed Oct 22 14:18:34 2008) 提到: 【 在 telecom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下手为强 : 把老板的证据拿在手里 : 只要自己不留证据,只要能保证老板不会把你卖出去,这事就可以干 : ................... 我是突然想到实际破解操作这事儿的是lz而不是老板,是肯定会存在较大风险的 和老板绑死也未必可行,大树甩藤容易,藤甩大树就很难了 ☆─────────────────────────────────────☆ shengqi (想好再说) 于 (Wed Oct 22 14:19:29 2008) 提到: lz明显心不够黑,皮不够厚。。 不过大家都一样,如果是我这事我都不和boss说 ☆─────────────────────────────────────☆ telecomer (天下无贼) 于 (Wed Oct 22 14:20:21 2008) 提到: 技术上东西不懂。。。 【 在 AIRLEON (刘老五@MY precious)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突然想到实际破解操作这事儿的是lz而不是老板,是肯定会存在较大风险的 : 和老板绑死也未必可行,大树甩藤容易,藤甩大树就很难了 ☆─────────────────────────────────────☆ kissblue (断情) 于 (Wed Oct 22 14:21:36 2008) 提到: 软硬件是一起的,你怎么可以只下硬件的单子或少下? 说实话,很多这样的软件是很好破解的。 如果可以不出事,那就干几年开个安全公司,给自己点安慰吧。。。 ☆─────────────────────────────────────☆ AIRLEON (刘老五@MY precious) 于 (Wed Oct 22 14:23:56 2008) 提到: 【 在 telecom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技术上东西不懂。。。 关键在于做成这事儿不仅仅是市场和业务上的忽悠问题,需要有实际的操作和处理,也就是风险存在被保留和被发现的可能 ☆─────────────────────────────────────☆ shengqi (想好再说) 于 (Wed Oct 22 14:26:33 2008) 提到: 真算到钱上,你这个够7年以上了。。 反正你现在这样肯定没事了,就是也许在公司不好混了 你就是拿到了也不踏实,索性这样也挺好 【 在 keensword 的大作中提到: 】 : 知识产权在商业软件上还是比较看重的吧 : 而且已经可以归到刑事责任了 如果金额较大的话 : 当然 windows例外 ☆─────────────────────────────────────☆ shengqi (想好再说) 于 (Wed Oct 22 14:29:52 2008) 提到: 呵呵,心不净啊。。 关键不是自己操作,都要通过boss,被人玩了也不知道 这要是自己公司可以考虑。 【 在 JustinSun 的大作中提到: 】 : 工作没多久就有这价码,啥好混不好混的... ☆─────────────────────────────────────☆ jajaa (fir) 于 (Wed Oct 22 14:40:20 2008) 提到: 我觉得刚入职还是不要这么心急,你boss找你肯定是希望你干了,另外就是看他和你谈的时候有没有站在你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有的话说明他考虑了你的风险,可以考虑干,但一定要留下证据,呵呵,控制是双向的. 没有的话说明他想拿你垫背,直接pass. 个人愚见... ☆─────────────────────────────────────☆ nicesue (熟悉的陌生人|鲨鱼帮之武昌鱼) 于 (Wed Oct 22 14:46:52 2008) 提到: 大不了换家公司,可是名声臭了,去哪都被看扁。现在这个年代,不是60w可以吃好喝好一直到老的消费水平了,还是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把后面的机会毁了……说不定是boss故意考验? 【 在 Cand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年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 boss拿大,你拿小,很明显,搞起啊。出了事,大不了换家公司,60W,白花花的银子啊 ☆─────────────────────────────────────☆ sunxiaosy (热带雨林の阿布) 于 (Wed Oct 22 15:59:06 2008) 提到: 老有人说换家公司。。。拜托,有这么轻巧?别怀疑楼主智商啊,楼主担心的是刑事责任,要不要进去蹲几年的问题 ☆─────────────────────────────────────☆ coolfantasy (Cool) 于 (Wed Oct 22 16:00:24 2008) 提到: 别想了。。。能发这贴出来。。出了事估计你也摆不平。。 刚进入社会还是老实点好 钱不是唯一 ☆─────────────────────────────────────☆ slzcmhsb (溘然逝去のD2之朽木♀爱有天意&爱乐魂) 于 (Wed Oct 22 16:56:21 2008) 提到: 有钱大家分,切忌 ☆─────────────────────────────────────☆ bupt7 (雀巢冰爽茶(要绿的)) 于 (Wed Oct 22 17:12:26 2008) 提到: 你工作两年,我半年;你是小外企,我是小私企``其他的,我们应该差不了多少~~ 我支持你的选择!因为我们代理的产品,也可以照你想象的那么卖!不过我们没有那样~大家都知道,那样的话,迟早会出事…… 当然,如果你技术高超,且阅历丰富,我就不好评论什么了~因为我自己也只是刚刚入行,只不过你说的类似的事,我也遇到过~ 人嘛,还是“诚实”点好``我相信你肯定能理解这个词的潜在含义吧,呵呵~~ 【 在 keenswo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工作刚好两年整了,在一个小外企。公司有做一个外国产品的总代理,我是该产品售前。这个产品是软硬件的部署方式。 : 正因为是小公司,所以我这个售前其实所有的技术都做,售前、测试、实施、售后,反正能跟技术支持沾点边的,我都做。一次很偶然的测试过程中,我发现自己能绕过Demo Lic Maker的限制(以前接触过反汇编,有点破解的意识),弄出来正式的Lic,很自然的我告诉了我们老板。 : 大家都知道软件的销售其实就是Lic的销售,如果我们自己能生成Lic,就不用向厂家下单子,直接卖给用户软件拷贝和Lic。因为是软硬件产品,所以如果我们直接下硬件的单子,软件不下或者少下,然后在合同中把软件的其他Lic作为免费服务的一部分,客户支付软件的费用产生的巨额利润就是灰色收入了。 : ................... ☆─────────────────────────────────────☆ ljxalex (花轩无间) 于 (Wed Oct 22 18:33:34 2008) 提到: 刚出来2年,很多事情不一定考虑的周全,小心总是好的。 这个能够破解的话属于BUG吧,如果不干的话是不是也可以操作下。 ☆─────────────────────────────────────☆ abyr (一个北邮人) 于 (Wed Oct 22 19:03:58 2008) 提到: 这个应该没什么问题,有钱不赚啊。。。 有boss处理其他方面的事你怕什么,老板怎么说你就怎么做就行了 ☆─────────────────────────────────────☆ shengqi (想好再说) 于 (Wed Oct 22 19:05:27 2008) 提到: 不会是boss搞测试呢吧。。。 ☆─────────────────────────────────────☆ iCer (无敌静老师) 于 (Wed Oct 22 19:18:27 2008) 提到: 1 不应该马上和老板说,而是应该雪藏3个月。仔细理清技术和法律细节。 2 看看能不能熬到老板退休,或者把老板整走。。自己单干。 实在不行再和老板讨论。 【 在 keensword (Netutor) 的大作中提到: 】 : 工作刚好两年整了,在一个小外企。公司有做一个外国产品的总代理,我是该产品售前。这个产品是软硬件的部署方式。 : 正因为是小公司,所以我这个售前其实所有的技术都做,售前、测试、实施、售后,反正能跟技术支持沾点边的,我都做。一次很偶然的测试过程中,我发现自己能绕过Demo Lic Maker的限制(以前接触过反汇编,有点破解的意识),弄出来正式的Lic,很自然的我告诉了我们老� : 大家都知道软件的销售其实就是Lic的销售,如果我们自己能生成Lic,就不用向厂家下单子,直接卖给用户软件拷贝和Lic。因为是软硬件产品,所以如果我们直接下硬件的单子,软件不下或者少下,然后在合同中把软件的其他Lic作为免费服务的一部分,客户支付软件的费用产生 : ................... ☆─────────────────────────────────────☆ lfjianxin (浪客剑心) 于 (Wed Oct 22 19:52:03 2008) 提到: 这种事都拿到坛子里讨论了,LZ就算曾经有过这条心也可以死了。 灰色还是少碰为好。 ☆─────────────────────────────────────☆ buptren (情淮徽皖|头像菲本人) 于 (Wed Oct 22 20:17:48 2008) 提到: 切记?还是切忌? 【 在 slzcmhsb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钱大家分,切忌 ☆─────────────────────────────────────☆ so (桐叶封晋|恭喜发财~!) 于 (Wed Oct 22 21:25:53 2008) 提到: 灰色,,能搞必然搞点啊.难道还指望那点工钱攒房啊 ☆─────────────────────────────────────☆ yilan (北邮人) 于 (Wed Oct 22 22:55:07 2008) 提到: 除非活不下去,被现实逼迫无奈,还是少干这样的事好。没有必要阿,支持lz的选择。 ☆─────────────────────────────────────☆ pillartaku (职业taku猫) 于 (Thu Oct 23 09:23:30 2008) 提到: 剑走边锋呀,成功人士都敢于冒险吧。 ☆─────────────────────────────────────☆ BLACKBLUE (蓝黑) 于 (Thu Oct 23 09:47:23 2008) 提到: 这公司软件安全工作做得不行 ☆─────────────────────────────────────☆ bigeye (大眼睛) 于 (Thu Oct 23 10:22:12 2008) 提到: 记住,法不传六耳 最大的风险在于客户以及软件厂家之间除了你们有没有其他渠道? ☆─────────────────────────────────────☆ bb (bb) 于 (Thu Oct 23 11:40:24 2008) 提到: LZ工作两年还是不够成熟啊。 我觉得你应该先把具体操作细节弄清楚,自己认真评估下风险(会不会被发现、被发现之后会怎样等)。 如果觉得可以干就跟BOSS说,如果觉得不想干就当没发现那个BUG,不要对任何人提起。你现在这样和BOSS说了,以BOSS的态度来推断他是希望你干,你不干会给他造成胆小怕事的映像,还有就是可能觉得你太贪心,不满足于60W。 LZ现在到论坛来发贴,更是为自己断绝了回头选择的机会,这种事情,本来就不该在公共论坛拿出来讨论的。以后LZ如果还遇见类似的事,记住一句话,闷声发大财。 ☆─────────────────────────────────────☆ Snowboarding (大菠萝) 于 (Thu Oct 23 12:00:00 2008) 提到: 除非楼主对自己办事特别放心 能确保不留任何蛛丝马迹 要不还是别了 ☆─────────────────────────────────────☆ oOluluOo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于 (Thu Oct 23 12:08:19 2008) 提到: 可行...但是自己公司这边风险太高... 如果没有告诉boss,独自和客户交流并拉一个对方的人下水,保留好证据,可行性会比较大... 现在吧...没戏了... 不过话说我也有我们公司的几个产品的lic生成器呀,可惜没有客户资料... ☆─────────────────────────────────────☆ bryan (溶液) 于 (Thu Oct 23 13:00:56 2008) 提到: 之前有个微软在上海的代理做类似更改LIC的事,被判刑了…… ☆─────────────────────────────────────☆ yuanshuchong (邮来邮去) 于 (Thu Oct 23 16:59:45 2008) 提到: 反汇编,那是盗取,侵犯知识产权的事情呀,肯定是违法的。 而且,软硬件订货不一致(落差越大利润越大),一般这些东西都是同一厂商的软硬件的吧?如果软硬件订货落差搞大了厂家不生疑么? 事实上,知道这事的,不但是你和你boss,还有你的客户,你和你boss的嘴不会漏风,但客户那里呢? 凡事有风险,感铤而走险的,或许就发了,不过也可能会栽了呀。 【 在 keenswo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该不是吧 也没有欺骗客户 : 跟厂家的合作里 有点猫腻 不过都是正式的合同 : 只能说钻合同和法律的空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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