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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5980同步于 201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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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的说明

wangxiaobupt
2014/8/31镜像同步0 回复
北京邮电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科研院通【2014】129号 关于填写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的说明 各位获基金项目资助老师: 请您尽快登陆基金委信息系统ISIS, 按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 对于信息一处资助的项目(申请代码以F01开头):请于9月1日12:00前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进行审核,待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科研院教一楼504室。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对于其他学处资助的项目:请于9月10日16:00前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进行审核,待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科研院教一楼504室。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在填写计划书时,请认真阅读基金委给各项目负责人发送的邮件通知,严格按照基金委的要求填写,同时遵守“经费预算表注意事项”(见附件)。 经费部分:管理费填写资助经费的5%,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劳务费、国际合作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由于财务制度很严格,项目结题时的经费决算将比照计划书经费预算核对,请慎重对待。 正文部分:项目组成员和研究内容按申请书执行,一般不得修改。应在报告正文第一行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如《批准通知》(可登录ISIS系统查看)中明确要求调整研究内容,须在《计划书》报告正文中对修改的内容做详细说明。 为规范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于新批准的以我校为承担单位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若在提交申请书时有合作单位参加并且需要给合作单位转拨经费的,务必另行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任务书(见附件)。 联系人:刘迎华 江海涛 电 话:82612 E-MAIL: yhliu@bupt.edu.cn jianghaitao@bupt.edu.cn 地址:教一504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经费预算表注意事项.doc2014年8月31日 http://portal.bupt.edu.cn//html/main/col47/2014-08/31/20140831094938700620753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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