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个人经历吧,希望以后的同学注意一点。租房的时候也多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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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中介,住户A,住户B,和我。
事情经过:
住户A从中介那里租来二居,后又出租给B,B给A交了押金。这期间,B住了一年。
A经过一段时间,工作调整,要不住这个房子了。B后以要搬家为由,在房子还有2个多月快到期的时候,将其住的房间以短租的形式出租,这时候我就出现了。我租下了B的房间。我跟B签的合同,给B交的押金。
到了房子到期的时候,我跟B押金,她说她把我的押金给A了,让我跟A要(在我租房的时候,她让我交的押金正是她给A交的押金)。而A的意思是在不住之后,中介来收房子,要求我承担中介定的损失,包括保洁费,房屋保养费等一系列费用,还有一些中介找理由扣的钱,这是不小的一笔费用。
也就是这期间,我不仅要交房租,而且也要交A在中介的损失。而且在我要求B也承担一部分费用的时候,B根本不理我,到处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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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
1 在交房的时候,要一手交钥匙,一手跟签订合同的人拿回押金,我们跟A没有直接关系,但后来在要押金的时候被B蛊惑了,一直跟A要。
2 短租房的时候,你要跟租户谈中介的费用这部分该谁出。否则到时候到处扯皮。到时候她会以“他们2个多月没进房子了“为理由进行逃脱这部分费用。
另外为了防止让以后北邮人受损失,我将B的部分资料公布,她毕竟还在从其他房东那里还是以上述形式租房,不排除到时候她还是以同样的形式进行短租,其他同学继续受到损失。
姓名:张丽杰
手机:15810689189
身份证号:13012319821108****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house / #87127同步于 2009/9/6
House机器人发帖
【注意】短期租房的人注意一点
SunZi
2009/9/6镜像同步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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