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
教务[2009]41号
关于启动本科生第八学期重修课程统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05级、2006级相关学生:(含近两届相关结业生、拟提前毕业的学生)
为保证2009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能够顺利实施,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
第八学期重修课程统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现启动本科生第八学期重修课程统考
工作。
一、统考课程范围
统考课程范围为第二、四、六、七学期开设课程(全校选修课除外)、本学期单独
开班重修的高等数学(数学分析未通过者也可重修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电路分析基
础、信号与系统课程,学生本学期可重修的课程若在所属学院未开设而在其他学院开设
,可纳入统考课程范围。学生原不及格课程若因低年级培养计划变动而做出调整,应报
名参加调整后对应的新课程统考,学分以调整后的为准。校内英语四级考试允许2005级
、2006级学生报名,除英语四级以外的其他课程只允许2005级学生报名,其他年级学生
须参加本学期的期末考试。
二、报名程序
各学院应将“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2005级学生重修重考报名信息、2005级第七
学期课程补考后不及格信息一并进行汇总,交予学生查漏补缺后填报《北京邮电大学本
科生第八学期重修课程统考报名表》(模版见附件)。学生本学期可重修的课程若在所
属学院未开设而在其他学院开设,应向所属学院报名,报名时须注明相关信息。实施统
考制度以后各学院不得再自行组织辅导重修及考试。
三、统考名单确认时间及考试时间
统考名单确定时间定于4月2号—4月16号,各学院将《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第八学期
重修课程统考报名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审核无误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
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初步设在五月中旬,以教务处安排的统考考表为准。
四、统考考试要求及成绩审定
统考试卷须严格按照期末考试要求命题,考试组织管理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期末考
试组织管理规定》执行。学生报名统考后,可通过自行复习参加考试,也可随低年级学
生听课,统考前未重修的教学内容通过自行复习、主动联系任课教师辅导答疑等方式学
习。登记成绩以统考成绩为准,不计平时成绩及期中考试成绩。为确保2005级本科毕业
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成绩报送相关学院以便于及时
录入。统考结束后试卷及学生答卷由开课学院负责装订,然后交教务科至少保管三年。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凡“以央求、送礼、请客、威胁
等手段要求老师提分、加分或隐瞒违纪作弊事实者,视为考试后作弊,以作弊论处,给
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五、毕业资格审查
统考结束后,学校对2005级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凡统考成绩不及格、缺考、缓
考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时间若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可申请降到下一年级,未申
请降级的学生将按照结业处理。学生参加统考后不得再跟随低年级学生参加期末考试,
擅自参加者成绩无效。
国际学院可根据中英两校共同规定参照执行。
希望相关同学珍惜毕业前考试机会,抓紧时间认真复习。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统考
报名及考试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务处
2009年4月2日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1390同步于 2009/4/2
该镜像源已超过 30 天没有更新,可能在源站已被删除。
BYR_Bulletin机器人发帖
启动本科生第八学期重修统考工作
ZhangZhenRen
2009/4/2镜像同步0 回复
订阅后,新回复会通过你的通知中心匿名送达。
0 条回复
暂无回复 · 你可以订阅本帖等待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