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中共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
校党字[2008]10号
北京邮电大学
教学、科研、教辅单位机构改革基本方案
(经2008年7月7日、8月6日、8月20日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聚精会神打造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党委于2007年提出了“两翼齐飞,四轮驱动”的改革发展战略构想,并通过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将这一战略构想逐渐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意志。一年多以来,学校党委按照这一战略构想,在进一步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十个归位”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基本思路,并经过反复斟酌,慎重研究,确定了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机构改革的基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撤销电信工程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在原电信工程学院和原信息工程学院的基础上成立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正处级机构。学院负责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需要设立的三级机构由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并报学校批准。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支撑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军事通信学二级学科(属于军事学门类军队指挥学一级学科),负责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不含信息安全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军事通信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通信与信息系统博士点及硕士点并入该院;原电子工程学院的通信与信息系统博士点及硕士点、信号与信息处理硕士点并入;原自动化学院的信号与信息处理硕士点并入。
拟聘刘韵洁院士任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院长,非领导职务,无行政级别。设处级干部职数6人,其中,党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1人,正处级;执行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3人,副处级;专职党委副书记1人,副处级。
2.撤销语言学院和文法经济学院,在原语言学院、文法经济学院的基础上成立人文学院,正处级机构。下设外国语系、法律系(暂定),无行政级别。其中,外国语系负责英语、日语本科专业,法律系负责法学本科专业。成立网络文化与创意中心,副处级机构,挂靠人文学院;成立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副处级机构,挂靠人文学院。其他需要设立的三级机构由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并报学校批准。人文学院支撑文学、法学、哲学学科门类, 设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民商法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传播学、设计艺术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原自动化学院的设计艺术学硕士点并入该院。
人文学院设处级干部职数5人,其中,院长1人,正处级;党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1人,正处级;设副院长3人,副处级;党委副书记由一位副院长兼任。另设网络文化与创意中心主任1人(可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副处级;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主任1人(可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副处级。
3.撤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在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部分学科与专业的基础上成立计算机学院,正处级机构。下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信息安全系、智能科学与网络工程系(暂定),无行政级别。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负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智能科学与网络工程系负责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本科专业,信息安全系负责信息安全本科专业。其他需要设立的三级机构由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并报学校批准。计算机学院支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信息安全(自设)、密码学(属于军事学门类军队指挥学一级学科)二级学科,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设信息安全、密码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原电信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的计算机应用硕士点并入;原理学院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博士点、密码学博士点与硕士点并入;原信息工程学院的信息安全博士点与硕士点、密码学博士点与硕士点并入。
拟聘李德毅院士任计算机学院院长,非领导职务,无行政级别。设处级干部职数5人,其中,党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1人,正处级;执行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2人,副处级;专职党委副书记1人,副处级。
4.扩充经济管理学院,正处级机构。下设管理工程系、工商管理与公共管理系、经济系(暂定),无行政级别。其中,管理系负责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与公共管理系负责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电子商务,以及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经济系负责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其他需要设立的三级机构由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并报学校批准。经济管理学院支撑管理学、经济学学科门类,设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不含物流工程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政治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自设)、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原文法经济学院的政治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硕士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点并入。
拟聘周宏仁教授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非领导职务,无行政级别。设处级干部职数5人,其中,党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1人,正处级;执行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2人,副处级;专职党委副书记1人,副处级。
5.保留理学院,正处级机构。下设物理系、数学系(暂定),无行政级别。其中,物理系负责应用物理学本科专业,数学系负责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专业。其他需要设立的三级机构由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并报学校批准。理学院支撑理学学科门类,设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理论物理、光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原电子工程学院的光学硕士点并入;原信息工程学院的应用数学硕士点并入。
拟聘郑厚植院士任理学院院长,非领导职务,无行政级别。设处级干部职数4人,其中,党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1人,正处级;执行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2人,副处级;党委副书记由一位副院长兼任。
6.保留电子工程学院,正处级机构。电子工程学院负责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如需要设立三级机构由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并报学校批准。电子工程学院支撑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光学工程一级学科,设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设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原电信工程学院的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博士点与硕士点并入;原理学院的物理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博士点与硕士点并入;原电信工程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硕士点并入。
拟聘薛其坤院士任电子工程学院院长,非领导职务,无行政级别。设处级干部职数4人,其中,党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1人,正处级;执行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2人,副处级;党委副书记由一位副院长兼任。
7.保留自动化学院,正处级机构。自动化学院负责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业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物流工程、自动化本科专业。如需要设立三级机构由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并报学校批准。自动化学院支撑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物流工程(自设)二级学科,设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机械电子工程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物流工程二级学科硕士点。原信息工程学院的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硕士点并入。
拟聘王天然院士任自动化学院院长,非领导职务,无行政级别。设处级干部职数5人,其中,党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1人,正处级;执行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2人,副处级;专职党委副书记1人,副处级。
8.成立网络技术研究院,正处级机构。将信息网络中心由原正处级机构改设为副处级机构,承担CERNET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挂靠在网络技术研究院。其他需要设立的三级机构由研究院领导班子讨论并报学校批准。网络技术研究院的职能是支撑网络与交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信息与通信学院及计算机学院的学科建设,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设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密码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原信息网络中心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博士点与硕士点并入。
拟聘陈俊亮院士任网络技术研究院院长,非领导职务,无行政级别。设处级干部职数4人,其中,党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1人,正处级;执行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2人,副处级。设立学术委员会主任,非领导职务,无行政级别,由实验室主任担任。另设信息网络中心主任1人(可由研究院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副处级。
9.成立光通信与光电子学研究院,正处级机构。如需要设立三级机构由研究院领导班子讨论并报学校批准。职能是支撑光通信与光波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冲击国家重点实验室。光通信与光电子学研究院支持信息与通信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及理学院的学科建设,设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设通信与信息系统二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设光学、理论物理二级学科硕士点。
拟聘陈良惠院士任光通信与光电子学研究院院长,非领导职务,无行政级别。处级干部职数4人,其中,党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1人,正处级;执行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2人,副处级。设立学术委员会主任,非领导职务,无行政级别,由实验室主任担任。
10.以上七个学院的院务会分别由非领导职务的院长、处级干部和作为三级机构的系主任组成。两个研究院的院务会分别由非领导职务的院长、处级干部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组成。
11.保留网络教育学院,支撑教育学门类,支持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科建设。网络教育学院设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设教育技术学、企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
网络教育学院设处级干部职数4人。其中,党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1人,正处级;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2人,副处级;党委副书记由院领导班子成员之一兼任。
12.保留软件学院,支持计算机学院的学科建设。软件学院负责软件工程本科专业。软件学院设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软件学院设软件工程本科专业。
软件学院设处级干部职数4人,其中,党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1人,正处级;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2人,副处级;党委副书记由院领导班子成员之一兼任。
13.保留国际学院。国际学院设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本科专业。
国际学院设处级干部职数4人,其中,党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1人,正处级;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2人,副处级;党委副书记由院领导班子成员之一兼任。
14.保留民族教育学院。设处级干部职数3人,其中,党委书记兼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2人,副处级;党委副书记由院领导班子成员之一兼任。
15.继续教育学院改组为行政职能部门,统筹全校的培训等继续教育工作,正处级机构。继续教育学院设处级干部职数3人。其中,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2人,副处级。继续教育学院的内设机构经由院领导班子商人事处提出建议后由校党委另行研究批准。
16.成立网络与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由原信息网络中心除CERNET部分的所有内设机构及部分校管实验室以外的机构和人员构成,副处级单位,隶属学校教务处。网络与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经教务处商人事处提出建议后由校党委批准。
二OO八年九月九日
抄送:校党委委员、全体校领导
发:校内各单位、民主党派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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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E机器人发帖
教学、科研、教辅单位机构改革基本方案
winkuo
2008/9/9镜像同步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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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条回复
12.保留软件学院,支持计算机学院的学科建设。软件学院负责软件工程本科专业。软件学院设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软件学院设软件工程本科专业。
这就是说软件学院有博士点了?
看字面意思是……
【 在 winkuo (win小分队之TT粉首|淡泊) 的大作中提到: 】
: 12.保留软件学院,支持计算机学院的学科建设。软件学院负责软件工程本科专业。软件学院设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软件学院设软件工程本科专业。
: 这就是说软件学院有博士点了?
本来没有吗?
【 在 winkuo (win小分队之TT粉首|淡泊) 的大作中提到: 】
: 12.保留软件学院,支持计算机学院的学科建设。软件学院负责软件工程本科专业。软件学院设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软件学院设软件工程本科专业。
: 这就是说软件学院有博士点了?
"支持计算机学院的学科建设"
怎么感觉我们低一个级别?
【 在 winkuo (win小分队之TT粉首|淡泊) 的大作中提到: 】
: 12.保留软件学院,支持计算机学院的学科建设。软件学院负责软件工程本科专业。软件学院设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软件学院设软件工程本科专业。
: 这就是说软件学院有博士点了?
本来就有啊
【 在 winkuo (win小分队之TT粉首|淡泊) 的大作中提到: 】
: 12.保留软件学院,支持计算机学院的学科建设。软件学院负责软件工程本科专业。软件学院设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博士点(含硕士点)。软件学院设软件工程本科专业。
: 这就是说软件学院有博士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