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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scs / #27975同步于 200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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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于认真做好200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bboy
2007/5/21镜像同步0 回复
校教发[2007]52号 ———————————————————————— 关于认真做好200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检查和评价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手段。为确保答辩工作规范有序,切实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2006年12月修订)要求组织开展200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审阅 1、各学院在答辩前组织对全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阅,学生务必于6月18日前将指导教师已评阅的装订好的毕业设计(论文)(其中任务书、开题报告、决议书、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信息卡等资料均使用复印件)提交给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审阅,审阅要点是①撰写规范②中英文摘要③论文水平④装订规范等。 3、审阅人对每份毕业设计(论文)审阅后填写《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审阅表》(见附件1),提出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 4、6月29日前各学院完成论文审阅工作,审阅通过的论文(尚需修改的须先修改)方可进行答辩,对于审阅未通过的论文,学生须根据审阅意见进行修改,经复审通过后再参加答辩。 二、论文答辩 1、各学院在论文审阅工作结束后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7月6日答辩结束。答辩成绩务必于7月9日上午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2、各学院于6月22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教务处、学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将按答辩安排表上的时间、地点进行随机抽查。 3、各学院成立专家组开展院级抽查答辩工作。 4、学校继续组织校级抽查答辩工作,抽查比例按专业的1%以上抽取,答辩时间定为7月3、4日,抽查答辩学生名单拟于6月15日公布,被抽查学生务必于6月29日将毕业设计(论文)(每人6份)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教一楼321室)。 5、对于答辩未通过的,学生进行修改后于9月上旬提交学院重新组织答辩,各学院不得提前安排重新答辩。 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 1、各学院答辩结束后组织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评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比例为2%。评选条件如下: (1)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本学年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2)参评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理论研究或工程技术上有新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理论或现实意义,能体现出作者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参评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 (4)参评论文的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注重培养学生独立研究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践及创新能力;注重引导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每周指导学生不少于1次,认真检查学生工作进度,对毕业设计论文认真审阅。 2、各学院于7月9日前将评选名单、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申请表(电子版、书面版一式二份主管院长须签字)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教一楼321室),教务处报学校审批后公布。 3、学院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四、“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数据提交及工作总结 各学院于7月13日前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提交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数据,同时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书面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认真、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顺利完成200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联系人:魏东晓 电话:62281946 E-mail:dxwei@bupt.edu.cn 附件: 1、《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审阅表》 2、《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8.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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