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2009年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台球联赛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市大学生台球联赛是由北京市各高校台球代表队参加的北京市最高水平的台球联赛(以下简称联赛)。该赛的英文全称为:BEIJING UNIVERSITY BILLIARDS LEAGUE,英文简称为BUBL。
第二条 联赛由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主办,依照联赛章程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 比赛时间:2009年5月9日、10日、16日、17日、23日、24日;
报名开始时间:2009年4月20日00时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5月3日24时
第四条 比赛场地:夜时尚中关村旗舰店
第五条 比赛项目:普尔八球,团体赛;
第六条 2009年联赛参赛球队为上限为32支。
第二章 参赛资格、报名
第七条 符合下述条件的学校可以派队参加联赛:
一、高校主管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市,或者主校址在北京市;
二、拥有一支达到联赛水平的球队;
三、成为北京市台球协会高校委员会的会员。
第八条 符合下述条件的球员可以报名参加联赛:
一、所在学校为符合第七条中所述北京高校;
二、为所在学校注册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四、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选派而出,无重大错误史,且不处在禁赛期。
第九条 符合下述条件的领队可以参加联赛:
一、所在学校为符合第七条中所述北京高校;
二、为所在学校人员(包括教师、学生,不包括工人);
三、可以为所在学校代表队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 联赛报名
一、在主办方下发竞赛通知后即开始接受比赛报名,比赛前第5天截止报名。设有台球协会的各高校可由校内台球协会直接组队参加,在报名后应当报给学校方面与竞赛组委会。没有设台球协会的学校将由学校相关体育部门组织参赛队伍。队伍选拔完毕后,填写报名表,由学校官方通知竞赛组委会;
二、代表队球队名称应报全称及简称:
(一)全称为:学校名+球队冠名+代表队名+“队”;
(二)简称为:学校名+代表队名或球队名,简称长度不应超过5个字;
(三)球队只能有一个冠名,冠名可以是企业或品牌名称,但不得带有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且各代表队冠名使用权限不得大于大学生台球协会的冠名权限(如球衣胸牌等);
(四)报名与上述要求不符时,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有权按照该代表队法定名称和球队冠名的上述规定,予以纠正;
(五)一旦报名完成,代表队名称、球队名称在本赛季内,不得变更;
三、代表队球队人员报名:
(一)报名领队1名,须符合上述资格规定(报名时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报名球员最少为7名,最多为10名。其中正选球员7名,要求5男2女。
(三)球员报名号码为1号-10号,赛季内不得更改;
(四)球员报名时需要随附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两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备查;
第十一条 补充报名及报名变更
一、领队变更时,必须事先向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书面申报(附证明文件),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变更报名并随队工作;
二、如报名名额未满,球员可在联赛前进行补报。补报后总数不得超过10人;
三、补报及更换的球员不得使用其他球员已经使用过的号码。
第三章 竞赛相关办法
第十二条 竞赛办法和赛程安排
一、联赛小组赛和淘汰赛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联赛的竞赛日程由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制定;
三、因上级协会赛程安排,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有权对既定赛程做出调整或更改;
四、代表队的其他比赛,不得冲击或更改既定的联赛的赛程。
第十三条 抽签分组
一、32支代表队分为8个小组,每个小组4支队伍;
二、比赛队伍不足32支时,每个小组保证队伍数量尽可能平均;
三、上届比赛前8名为种子球队,先抽出分组,分列于A-H组。其他球队再抽签入位。
第十四条 小组赛:
一、每组比赛,对阵顺序为1-4、2-3;1-3、2-4;1-2、3-4;
二、每轮比赛,各队出场顺序分别为男单、女单、男双、混双、男单2;
三、每轮五场比赛均需进行;
四、每场比赛,均采用3局2胜制,分出胜负关系即结束比赛。
第十五条 复赛:
一、小组前两名出现。各组交叉进行淘汰赛。(如A1-B2、A2-B1);
二、每轮比赛,各队出场顺序分别为男单、女单、男双、混双、男单2;
三、复赛每场、每轮比赛分出胜负关系即结束比赛;
四、每场比赛,为3局2胜制。
第十六条 半决赛:
一、复赛两轮后决出前4名,进行半决赛。半决赛为淘汰赛;
二、每轮比赛,各队出场顺序分别为男单、女单、男双、混双、男单2;
三、每场、每轮比赛分出胜负关系即结束比赛;
四、每场比赛,为5局3胜制。
第十七条 决赛:
一、两场半决赛负者先进行3、4名决赛,再由半决赛胜者进行决赛,特殊情况下两场比赛可以同时进行;
二、每轮比赛,各队出场顺序分别为男单、女单、男双、混双、男单2;
三、每场比赛分出胜负关系即结束比赛;
四、每场比赛,为5局3胜制。
第十八条 决定名次办法
联赛决定名次办法:
(一)小组赛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
(二)联赛比赛小组赛全部完成后,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获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盘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当届联赛全部小组比赛中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当届联赛全部小组比赛中净胜盘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四)小组赛后各组前两名出线,参加复赛(淘汰赛),每小组后两名不再比赛决定名次;
(五)以淘汰赛的方式进行到决赛,决出前四名的名次为止。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 奖励
一、第一名的队伍获得冠军奖杯,交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保存;
二、前四名的队伍按照赛事赞助商提供奖品情况分别获得相应奖品,由队伍中球员保存;
三、前四名的队伍获得相应获奖证书。
第二十条 处罚
一、当年联赛中如有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影响联赛正常进行的,由联赛委员会研究后处以球队或个人禁赛半年到一年的惩罚;
二、如果表现恶劣,涉及更严重责任的,将移交所属学校相关部门或者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 规则与规定
第二十一条 竞赛规则与有关规定
一、执行中国台球协会最新版本的《台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根据国际台球联合会或北京市台球协会的要求制定的其他规定;
三、执行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制定的最新《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四、执行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制定的联赛文件和根据联赛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他规定和通知;
五、一些具体规定:
(一)联赛实行检查学生证制度,每场比赛赛前,对所有可能列入球队上场名单的球员进行资格检查,检查不合格的球员不能参加比赛。
(二)每轮比赛前领队上报本队该轮阵容,比赛顺序为:男单,女单,男双,混双,男单2。每名选手每轮只可上场一次。
(三)在每轮比赛中,每队可报名首发上场球员7名,包括5男两女。替补队员为每队7名正选队员外的选手,以备出场针对性和其它意外情况。
(四)每轮比赛前,一旦领队上报7人出场名单,则出场选手名单及顺序不可更改。如有该轮选手意外情况无法比赛,不得由替补选手上场代替。直到本轮结束才可以由领队在下轮比赛开始前更改出场阵容;
(五)比赛时,选手服装上可能被要求贴附赞助商相关信息;
(六)比赛时每个场地设置球员座位两个(每队一个),用于该场比赛选手入座,其他人员不得入座:
1、只有代表队本轮比赛上报名单中该场比赛的选手允许就座;
2、管理好其赛场坐席的秩序是球队领队的职责之一,本方坐席任何人员违纪,将追究球队领队管理不善的责任;
3、球员在非击打轮次时,应尽量保持在座椅上,不得随处走动影响他人比赛;
4、双打比赛中,未到击打轮次的一队在座位中可以商量策略,但不得影响另一队选手比赛,否则裁判员有权制止、警告直至判罚输局。
(七)赛场周围观众、领队、选手在赛时均需保持安静。比赛中任何人不得和比赛球员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否则裁判员有权制止、警告直至判罚出场;若本方球员或领队多次对球员进行交流,则裁判员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有权判罚比赛输局;
(八)双打比赛中,同一方球员在击打轮次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互相交流;在非击打轮次时,两人间可以进行交流,但不得与其他任何人交流。
第二十二条 比赛服装
比赛时各学校代表队内部应统一服装,以单色调为主。尽量采用标准正装(衬衫、西裤、黑色皮鞋、马甲、领结),如无法统一,应尽量保证同一颜色为主的服装。
第二十三条 比赛弃权和罢赛
一、比赛中一经查出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球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此球队本轮整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罢赛:
(一)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二)拒绝按照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三)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四)中途退出联赛;
三、弃权和罢赛的处理:
(一)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比赛对方按完胜纪录分数;
(二)双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三)中途退出联赛,所有与赛队的比分均按完胜纪录分数,如果复赛阶段球队退出,则小组赛成绩不再变更;
(四)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秘书长根据有关报告向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做出纪律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因恶劣天气及赛场秩序混乱造成的比赛中断的处理
一、因恶劣天气及赛场秩序混乱造成比赛无法正常如期进行,赛方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尽量恢复比赛,由比赛监督做出是否恢复比赛的决定,裁判员、双方球队应服从比赛监督的决定:
(一)如比赛不能在半小时内恢复,由比赛监督做出中断比赛的决定:
1、宣布观众退场、双方球队撤离赛场
2、由比赛监督征求各方意见后决定在24小时内的何时、何地进行补赛;
3、比赛中断前成绩有效,补赛从比赛中断处之后恢复。
(二)比赛如不能在24小时内进行补赛:
1、经比赛监督书面同意,球队、裁判员离开赛区;
2、比赛监督报告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由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做出处理决定;
3、由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如在此过程中有违纪行为,则由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秘书长根据有关报告向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做出有关纪律处罚。
第二十五条 比赛场地
一、联赛使用的场地必须符合赛程相关需求;
二、比赛场地经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审核通过,赛前通报各代表队;
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联赛期间变更比赛场地,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将提前通知各代表队;
四、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在必要时有权决定将联赛的某些比赛变更安排在后备场地进行。
第二十六条 赛场规定
(一)比赛时,观众、球员将手机设置为无声状态,比赛中球员禁止接打及使用手机;
(二)比赛时,禁止使用闪光灯拍照,赛场周边禁止随便走动,禁止吃食物;
(三)赛场中禁止吸烟。选手若吸烟,裁判员有权制止、警告直至判罚输局;观众吸烟,裁判员有权将其劝离场地。
第六章 比赛监督、裁判员
第二十七条 比赛监督
比赛监督由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派遣,代表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按照比赛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协调赛区工作,对比赛和赛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负责。
第二十八条 裁判员
一、裁判员由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裁判组选派;
二、裁判员参加联赛工作,必须遵守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的各项规定。
第七章 纪律与诉讼
第二十九条 纪律委员会
联赛中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
第三十条 仲裁委员会
联赛中的诉讼案件,由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
第八章 联赛经营和费用
第三十一条 联赛费用
一、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承担下列费用:
(一)联赛整体组织费用;
(二)联赛比赛监督、裁判员、调研员等餐饮、交通、津贴费用;
(三)由赛事组织方产生的其他可能的费用。
二、代表队承担下列费用:
(一)本队比赛交通、餐饮费用;
(二)由代表队产生的其他可能的费用。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由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解释,未尽事宜由北京市大学生台球协会确定。
二〇〇九年四月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illiards / #11662同步于 2009/4/20
该镜像源已超过 30 天没有更新,可能在源站已被删除。
Billiards机器人发帖
2009年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台球联赛
ximeng
2009/4/20镜像同步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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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条回复
这个章程我仔细看了一遍,应该说没有什么未尽事宜了。
关注第五届,上届我们止步前8,多少觉得可惜,我们有进四强的实力。
大家好好打,别的不说了,每年一次的最重大团体赛事啊
我顶你~~
【 在 shuaijianan (三方沃土)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章程我仔细看了一遍,应该说没有什么未尽事宜了。
: 关注第五届,上届我们止步前8,多少觉得可惜,我们有进四强的实力。
: 大家好好打,别的不说了,每年一次的最重大团体赛事啊
: ...................
【 在 xim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2009年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台球联赛规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北京市大学生台球联赛是由北京市各高校台球代表队参加的北京市最高水平的台球联赛(以下简称联赛)。该赛的英文全称为:BEIJING UNIVERSITY BILLIARDS LEAGUE,英文简称为BU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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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北邮今年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