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环境保护/Environment版治版方针
版本号:2008.11.22 01
by BM:sainTarThas LQ1314
一、版面宗旨
今天,环境保护,对于我们--早已不再是一个茶余饭后闲聊用的轻松话题。
可是,我们真的了解环保么?真的在做有益于环保的事么?真的要把我们的对环保的无
知和我们那些不利于环保的行为延续下去么?如果我们意识到自然与我们的关系后幡然醒悟
了,我们又该以何种方法来治疗和保护这个千疮百孔的自然界呢?
本版宗旨,就是鼓励以北邮学生为主的团体,在版内共同学习、讨论、进步,了解到上
述四个问题的真正答案,然后传播到身边的人群中去--为全人类环保大业做微薄而有意义
的那么一点儿力。
二、发文原则
(1)转载的有关环境保护的科普知识、新闻报道等。
(2)原创的有关环境保护的见闻、感想、心得等。
(3)校内外与我们有关的环保活动的宣传、企划、倡议、总结等。
(4)其他(上述三条未列举到但确实属于版面宗旨范畴内的)与环保有关的帖子。
(5)与本版发展有关的建议性或管理性帖子。
(6)鼓励标题切合帖子实际。原则上反对标题党,如有发现情节严重的,版主视情况修
改标题而不另行通知。
(7)转载文章鼓励注明出处,但至少要做到标明是转载。
三、删文原则
(1)删除无意义的帖子(包括水帖、空帖、重复帖)
(2)删除政治色彩浓厚(例:直接或间接谩骂党和国家)的文章
(3)删除不利于社会和谐(例:人生攻击、言语粗俗、引起争端、猥亵淫秽 等)的文
章
(4)删除与版面无关文章 (详见版面宗旨和发文原则)
(5)删除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帖
(6)删除其他违反站规,论坛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文章
(7)版面普通文章视其时效性保留1周至2个月后酌情删除。
四、封禁原则
(1)违反"删文原则"第2条第3条的,视情节封禁7-10天
(2)违反"删文原则"第4条第5条的,视情节封禁3-7天
(3)其他违反站规,论坛管理办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封禁1-5天
(4)其他干扰版面讨论秩序者,视情节封禁1-5天
(5)被封后积极认错态度较好的,酌情简短封禁时间或解封
五、标记原则
1、m原则:
(1)与环保有关的重要科普知识、重大新闻等资料性文章;
(2)高质量的网友原创,心得等 ;
(3)与本版发展相关的资料性帖子。
2、g原则:
(1)本版需要公告的信息;
(2)近期的热点文章;
(3)关系到本版版民生活的时效性非常强的文章。
3、不可回复原则:
(1)引起争议但不构成删除原则的帖子;
(2)不需要版民讨论的重要通知;
(3)封禁通知帖。
4、合集原则:
(1)有意义且已经失去热度的曾经的热帖;
(2)合集后更有利于阅读的资料性文章;
六、精华区收录办法及整理原则
(1)收藏有价值的资料性质的文章
(2)收藏高质量的网友原创
(3)收藏有价值的网友讨论合集
(4)严格按照现有精华区构架进行分类处理。非假期时间保证两次精华区整理的时间不超
过两周。
七、附件管理方法
(1)鼓励上传关于环保活动,显示本版风采的照片
(2)禁止贴色情,反动,血腥,暴力的图片。如有张贴者删楼,封ID。
(3)保留时间长短视其时效性而定
八、治水原则
1.对于py刷版(主要是t下)行为,视具体情况封禁1-3天,并罚在解封后发一个价值的主题
帖供大家讨论(环境保护版原创惩罚方式,版权所有,借用请交版权费)。
2.除水楼( ● ︶*⊕☆ 环保之家--水是生命之源 ☆⊕*︶)外,其余的帖子一律不允许
乱改标题,对于随意改别人主题帖标题的行为,处罚措施与第1条相同。
3.喜欢在end后恢复一个"end"的小盆友请注意,一定要看清end那帖是不是水楼( ● ︶*⊕
☆ 环保之家--水是生命之源 ☆⊕*︶)里的帖子 如果end在其它的主题帖了,则不许回
复"end"之内的灌水帖,这是对楼主最基本的尊重违反此条,视情节给予警告、封禁等惩
罚,并删除该回帖。
4.关于环保话题的讨论(如"鸡腿饭的袋子变薄了挖"),为了方便web用户参与讨论,不鼓
励在水楼( ● ︶*⊕☆ 环保之家--水是生命之源 ☆⊕*︶)里改标题发,如果发在水
楼里了,版主有权砍帖,如果该话题十分值得讨论,则给予g上。
5.不许随便抓个主题帖就水,在主题帖的回帖中如果出现"嗯""啊""哦""这样啊""路过"或是
打点之类的灌水行为,版主应及时给予其善意的提醒,拒不认错或知错不改的,处罚措施
与第1条相同。
6.灌水集中在水楼( ● ︶*⊕☆ 环保之家--水是生命之源 ☆⊕*︶),但是允许水楼的
存在不是说就可以毫无顾忌的乱水。温馨提示:水是生命之源,请节约用水;珍爱生命,
适度灌水。
7.如果水楼( ● ︶*⊕☆ 环保之家--水是生命之源 ☆⊕*︶)上十大,版主自封1天谢罪
九、声明
本治版方针版本号为20081122(即为2008年11月22日修改并试行),如有新的变动,以
新版为准,旧版视为作废。
最终解释权:
治版方针最终解释权归北邮人论坛站务委员会所有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environment / #93009同步于 2009/4/29
该镜像源已超过 30 天没有更新,可能在源站已被删除。
Environment机器人发帖
[公告]环境保护/Environment版治版方针
LQ1314
2009/4/29镜像同步0 回复
订阅后,新回复会通过你的通知中心匿名送达。
0 条回复
暂无回复 · 你可以订阅本帖等待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