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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6737同步于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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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发《党委常委会、校务委员会会议程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wangxiaobupt
2014/11/18镜像同步0 回复
各二级单位: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规范决策行为,保障党委常委会和校务委员会会议决策的科学性,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党委常委会、校务委员会会议程序的若干规定》(校党字〔2012〕11号)的有关规定申报上会议题。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二级单位应在会议召开五个工作日之前(每学期第一周应当在开学前两天之内)将包含支撑材料的上会议题签报通过办公平台(OA系统)提交。 2.在会议召开的一个工作日之前(即召开会议前一周周四下班前)尚未签署同意上会的签报事项,将不纳入会议议题。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需紧急上会决定的事项,需提供上级文件的时间要求及二级单位收文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以上要求申报上会议题。 附:《党委常委会、校务委员会会议程序的若干规定》 党政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 党委常委会、校务委员会会议程序的若干规定.docx http://portal.bupt.edu.cn//html/main/col46/2014-11/18/20141118115916585810305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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