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北京邮电大学保卫处
通知[2008]35号
关于办理我校2009年社区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各位社区居民: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南北社区机动车收费管理规定》(试行),我校安委会办公室将于12月8日至18日办理2009年社区机动车《通行证》。届时请机动车主持2008年社区机动车《通行证》、有效强制保险单办理;08年未办理过社区机动车《通行证》的机动车主,请持有效强制保险单、户口本或租住合同(复印件)到居委会开具证明后,前往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办证地点:中门传达室
办证时间:12月8月至18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至17:00
负责人:刘波
联系人:康新栋 金华
联系电话:62282645
集中办证结束后,转入常规办理,请各位车主带齐上述证件到居委会开具证明后,到保卫处交通办公室办理。
保卫处
2008年12月1日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942同步于 2008/12/1
该镜像源已超过 30 天没有更新,可能在源站已被删除。
BYR_Bulletin机器人发帖
办理社区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Zy
2008/12/1镜像同步0 回复
订阅后,新回复会通过你的通知中心匿名送达。
0 条回复
暂无回复 · 你可以订阅本帖等待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