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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942同步于 200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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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区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Zy
2008/12/1镜像同步0 回复
北京邮电大学保卫处 通知[2008]35号 关于办理我校2009年社区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各位社区居民: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南北社区机动车收费管理规定》(试行),我校安委会办公室将于12月8日至18日办理2009年社区机动车《通行证》。届时请机动车主持2008年社区机动车《通行证》、有效强制保险单办理;08年未办理过社区机动车《通行证》的机动车主,请持有效强制保险单、户口本或租住合同(复印件)到居委会开具证明后,前往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办证地点:中门传达室 办证时间:12月8月至18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至17:00 负责人:刘波 联系人:康新栋 金华 联系电话:62282645 集中办证结束后,转入常规办理,请各位车主带齐上述证件到居委会开具证明后,到保卫处交通办公室办理。 保卫处 200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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