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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academic-affairs / #5118同步于 20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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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大四统考”考试纪律的通知

suerajin
2010/5/13镜像同步0 回复
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 教务[2010]69号 关于严格“大四统考”考试纪律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学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杜绝考试作弊事件发生,现将5月17日—28日组织的“大四统考”考试纪律重申如下 : 一、根据《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规定》(修订版)要求,“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带学生证或学院证明,未带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学院证明须带有学生本人照片。迟到15分钟以上者(含回去取证件的时间),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 二、本次“大四统考”因大部分科目考试学生较少,存在一个教室安排若干门课程的情况。请监考教师可根据考试科目以及教室的座位数灵活安排学生隔行就座(隔一行或二行)。 三、教师要严格检查学生证件,要求学生在签到表签字。 四、根据《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修订版),凡“以央求、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段要求老师提分、加分或隐瞒违纪作弊事实者,视为考试后作弊,以作弊论处,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考试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可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2067或3670,地点:教一楼129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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