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北京邮电大学资产处
[资产2015]2号---------------------------------------------------------------
关于固定资产建账金额调整的通知 全校各二级单位: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的有关要求,经我校2015年4月27日校务会通过,现将现有的建账标准调整如下:
1、自2015年5月1日起,将家具建账标准由原始的“不设底线均需建账”调整为“单台件500元(含)以上,大宗批量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建账”。
2、自2015年5月1日起,将低值品建账标准由原始的“单台件200元至1000元建账”调整为“单台件500元(含)至1000元建账”。
3、因资产处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在更换调试中,待新系统运行平稳后,低值品将实行分级管理。由二级单位自行管理建账、处置(单位内部调拨、报废),资产处对低值品实行协调和监督管理。
4、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要求各二级单位应对耗用的资产、存货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强出入库登记管理。
特此通知。
北京邮电大学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15年4月29日
http://portal.bupt.edu.cn//html/main/col46/2015-04/30/20150430160935795517984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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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建账金额调整的通知*****
wangxiaobu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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