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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north-east / #477977同步于 2008/9/20
NorthEast机器人发帖

继续bt恋爱情节~

Actoz
2008/9/20镜像同步0 回复
一句一殇 远山之外,闹市其中。 当初就是因为我看中了这片风景,父亲才不惜重金购下了大片的土地,在这为我建了郊游时的宿馆。商贾世家的我是家中惟一的孩子。虽然是个女孩,可父亲从没考虑过传男传女这种观念,从小到大,只要我想要的,他都会不遗余力的满足我。所以,无疑的,这偌大的家业总会继承到我手里的。于是,年仅14岁的我也成了远近闻名的余家大小姐,而这个镇,只是因为我一念之间,便被带动着繁华了起来。 如同其他豆蔻年华的少女一样,我喜欢热闹,也更为好奇。所以这重阳的灯会我是断断不能错过的。 看着那些杂耍和魔术的表演,玩心乍起的我一意孤行的指挥着马车过了桥去,身后的随从被冲撞的散开了,而这时候,杂耍的汉字一口吐出浓浓的火焰,人群的惊呼和叫好声四起,马儿受了惊,竟在这桥中央跃起四蹿。随着我的惊叫声,奶妈徒劳的伸手抓我,却连衣袖都没碰到,随着巨大的震荡我被甩出了车外,硬生生的要往河里坠去。 霎那间两眼紧闭,一片空白。 再睁眼的时候才看到自己是悬在了半空的,手腕上传来紧紧勒住的疼痛,抬头望去,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正紧紧的抓着我的胳膊,而正因为如此,他不得不硬生生的挨了那匹慌不择路的马儿直冲冲的撞击。显然那剧烈的疼痛让他紧的蹙了蹙眉,然而他攥的更紧了些,接着猛地用力,把我拉了上来。 我看到他身上撞伤的地方,血开始渗出来,尖声叫着,他却以为我吓坏了,笑着摸摸我的头,“真是个调皮的孩子,这种人多的地方,坐马车要避远些才是。” 那一刻,我怔怔的看着他的笑容。这个本该被称作叔叔的男人,在那张隽永而宁静的脸上,展现出了无限的宽厚和宠溺。 于是,轻捏衣角,羞红了脸,一向快人快语的我,竟然语噎。 随后下人们和奶妈都冲了过来,急着检查我有没有受伤。奶妈转身对他说,“这位先生,谢谢您救了我们家小姐,请您改日移步余府,我们老爷不会亏待您的。” 我厌恶的听着这几句官腔,偷看他的表情,所幸并没计较。于是轻声问了句,“请问先生贵姓?” “我叫白胤廷。余小姐还是快点回府吧,受了惊吓再生病可就不好了。” 重新整好的车队早已等在我的旁边,我转身的同时略略躬身,“谢谢” 他不言,只是笑着,目送我上了车。 父亲被这次意外吓坏了,连连说着要当面致谢白先生。 于是再见到他,是余府正堂。我只是躲在屏风后听他和父亲谈话,毕竟一个女儿家是不能那么没规矩的在客人面前放肆的。然而他不卑不亢的谈笑风声,进一步入驻了我天真烂漫的幻想。从屏风后偷偷看去,他的侧脸轮廓分明,有神的眼睛中似乎包含着一些厚重与苍凉——从下人们那打听到,他三十岁才成亲,妻子却因难产而一尸两命,为了不让旧地勾起回忆,他才在几月前孤身一人迁到了这里,在镇东开了家胤祥酒楼。 显然他们聊得很投机,于是父亲满脸欢颜的叫我出来,“雯儿,快来谢过你白叔叔的救命之恩!” “白叔叔?” “啊哈哈,虽然我比他年长一些,但却一见如故,所以干脆就认了个干兄弟。论他这个年纪做你叔叔也正合适,快好好谢谢白叔叔的救命之恩!” 欠身作揖,不知他可曾捕捉到了,我眼里一闪而过的悲凉。 以后的日子,我越来越喜欢呆在胤祥酒楼。好动多言的性子,到了他那,却变得乖巧和安静。在那样一个喧嚣和嘈杂的生意场,他却能稳稳的进了隔间读书挥毫。大多数时候,我只是在旁静静的坐着看他。早几次去,他还客气的招待我,后来也奈何不了我,干脆随便了多。 那时候,少女的心灵还懵懂和纯粹,只是觉得这样静静的望着一个人便很欣喜。却看不出他审度我的眼神中,越来越纠缠着复杂。 终于到了18岁,我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父亲开始转交我一些账本,而且言谈中暗示我以后要少去胤祥酒楼,聊以避嫌。另一方面,奶妈已经拖了多个媒人给我物色好的后生。然而,骤然离开他的失落让我变得暴躁和不安。媒人安排的一次相亲,我竟然失礼到频频诘难,口不择言。 父亲舍不得骂我,可即使不是看到他那皱起的额头,我也早已感到慌乱——为何对于白叔叔,竟然如此在意,竟至于素来的知书达理和温文尔雅全部背道而驰。 最终忍不住去了胤祥酒楼,趴在他怀里哭的时候,突然就那么坚定,我要他,要和他在一起。 他怜惜的轻拍这我的背,不经意的发出轻轻的叹息。 对于这一切,父亲只有无奈的默然。我恢复到了以前的生活,终日和他呆在一起。 直到有一天酒楼里出了闹事的人,这本来只是平常的小事,可恰巧当时进门的我被混乱的场面吓得不能动弹,于是碎裂的盘碟割伤了我的腿。他冲了过来,迅速抱我到他的卧房。他检查我的腿伤时,我偷偷看他的脸,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这么惊乱的表情。 在确认并无大碍后,他细心的给我包扎好,然后终于放松了紧张的心情,摸摸我的头,笑着说,“傻丫头,看到里面乱怎么不知道躲一躲呢?想吃什么?” 再一次,我沉醉在他的笑容里。这个本该被称作叔叔的男人,在那张隽永而宁静的脸上,展现出了无限的宽厚和宠溺,而最重要的,这里面夹杂着那么强烈的担忧,对我的担忧。 眼泪簌地流了下来,他慌了,“怎么了?吓坏了还是伤口疼?不哭了哦,再哭就不漂亮了……” 纵身扑在他怀里,终于得出那个一直以来模糊的答案,“一直以来呆在你身边才会高兴,因为我爱你啊……不是因为救命恩人,也不是因为叔叔,全部都是因为我爱你……” 我哭的歇斯底里,背上感觉到他颤抖的摩挲。终于哭声渐渐停止,他扶着我的肩,认真的看着我的脸,“我比你大近20岁,论年龄论辈分都该算是你的叔叔辈,你怎么会爱上我呢?” “我不知道原因和理由,却不在乎年龄和辈分,我痛恨与你分开的日子,甚至不由自主的抵触你之外的异性,不知道自己所想所愿,却能凭着本能总是来寻你。所以一直到今天,才会觉悟这不可抑止的爱……” 我闭上眼,拼命停住了将要喷薄而出的泪水,然后终于怯生生的看着他问,“你呢……你会不会,有一点点,喜欢我呢……” 他的眼里,带着浅浅的忧伤,却如同我一样,绽放着不可抑止的爱。于是他抱紧我,轻轻吻着我的脸颊,“小丫头,虽然明知这样很自私,这样对你很不公平,可我确实喜欢和你在一起的生活。” 父亲的苦口婆心也没能阻止我,最终他带着眼里隐隐的哀伤,着手准备我们的婚事。 婚礼前的一个月,按例我是不能去见他的,可不知为什么突然没和他呆在一起,让我心慌不已。于是在离婚礼还有十天的时候,借着挑衣料的名义偷偷跑去了他那。 人去楼空。 一切的寻找都石沉大海,婚礼取消了,因为新郎的不告而别。 二十五年来,我一直无法释怀他一言不发的离去。那一日我看到贴着封条的酒楼时,我清楚的听到了心底最深最细腻的地方,被狠狠的撕裂开来。 现在我早已是余家这硕大资业的女东家,父亲年纪大了,再操持这些家业太过费心,于是早就一点点转交了我。而余家是银店、米行、当铺等大小行业的霸主,所以一直不肯结婚的我,成了大多数富商老爷们觊觎的对象。而我除了在生意场上和和气气之外,平日里所有的男人都被我拒之门外。 二十五年前,在我最初萌动爱情的时候,心就已经死了。 家业兴盛,钱庄要拓宽市场,迫切的需要找个大掌柜了。然而现有的这几个老主管,虽然跟着余家许多年,但能力和人品都不令我完全满意。我把目光停在了一个叫绍垣的男孩身上,虽说才二十岁出头,但进余家已经有6、7年了。这些年来,一直在钱庄打杂,可我发现他的能力和智力都远不止如此,却安然居于那样一个卑微的角色,不能说不让我感动。 于是钦点他为大掌柜的时候,虽然四下异议声纷起,我却鼓励他“小伙子,我相信你,所以请你做出点成绩来,让非议的声音自己消失吧。” 那是第一次,我发现一度如此谦恭的男孩,抬起头来看着我,极其坚定的说,“我会的,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告诫他们根本没有资格质疑您!” 他人如其言,做得非常令人满意。 他是个好管家,更是个好助手,只是,早已过了而立之年的我,敏锐的发现他注视我的目光中,掺杂的繁复的心情。 嘘寒问暖,从不疲倦的照顾,尽己所能的分担,以及彬彬有礼的从不会有一句非分之言。对于他这般的好意,我无力拒绝。于是默默的受着眷恋,心慢慢的变暖,一晃又是五年。 揽镜自照,鬓边已经悄悄地添了白发。我没有子嗣,也没有近亲。这份家业,我有意赠他一半,余下的就变卖了乐善布施。我把这个想法坦率的告诉了他,没想到他竟然坚定的回绝了,这是他第一次对我的决定提出质疑。 “我从不是为了这份家业而留在余家的,以前不是,以后也不是!”说完他转身走了。我呆在那,有些迷茫,更有些怅然。 第二天他出现的时候,拿来了大大小小的账目,正式的递给我一份辞呈。我凄然接过,终不能再勉为其难。 沉默良久,他突然说“我在余家十三年,不是为了一个管家的职位,或是对余家的资产有什么所图。甚至不是您的知遇之恩,虽然这让我永生难忘。” 我看着他,落寞已经袭来,所以表情有些木然。 他看着我,这次没有低头,也没有躲闪目光,坚毅的一字一顿的接着说,“我,苏垣,从第一次见到你就深深为你吸引,十三年如一日,只是希望能陪在你身边就够了。辞去管家的职务,我依然要陪着你照顾你,这样可以更纯粹的……更纯粹的表明,我爱你……” 虽然早已察觉,此刻依然无比震惊。我定定的看着他,然后喃喃的说,“我比你大二十多岁,论辈分论年龄都是你的长辈,你怎么会爱上我呢……?” “我不知道原因和理由,却不在乎年龄和辈分,我只想陪在你身边,让你过得好一点,就很幸福……” 这一刻,那么似曾相识,“胤廷”这个称呼,险些脱口而出。 绍垣安静的看着我,然后说,“我知道,有一个你曾经很爱很爱的人。我不计较,我心甘情愿这样陪着你,但我相信你有一天会感受到我的爱的。” 那一刻,千思万绪涌上心头。我还能多说什么呢,作为一个亲身经历过这样质朴和纯粹的爱恋的人,我无语凝咽,泪湿阑珊。 绍垣是个善良而又细腻的男人。风华正茂的他丝毫不计较我的年龄,我的沉默寡言,甚至是我心里留有另一个人的位置。他就这样悉心照顾着我,而且创下了自己的事业。每天早晨他都会早早起来,在我醒来时给我准备好温热的早餐;每次我生病他都不离床边,眼角满布血丝也不肯休息;每过一阵他就会劝说我出去游玩看看风景,变着法的逗我开心…… 对于这样一个男人,我怎能不被感化呢?于是终于在一日,对他的称呼改变了。 那一日,他似乎不曾历经这十几年的艰辛一样,幸福的抱紧我“小雯,终于盼到这一天,我是天下最幸福的人!” 我摇了摇头,告诉他,“不,你不是,我才是天下最幸福的人,能遇到你如此爱我,我这一生都没有什么遗憾的了。” 择日举办婚礼,是他的主张。他兴奋的奔波着,为了防止别人的询问让我尴尬,他干脆时时戒备的把好奇的人拦截了下来。 婚礼前那一段,我看着他那忙碌的身影,这些年来,比起最初的那稚嫩和淳朴,他变得更加深厚和温存。他雀跃的情绪传来,我也对镜梳妆,精心的施了粉黛,盘了发髻,然后选择了一身素净的纯白色丝绸唐装。 “雯雯,我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上天如此眷顾我,赐给我一个如此爱我的你。”熟悉的声音回响在脑海里,三十年来,他的爱好,他的话,他的每每过往,我一刻都不曾淡忘。 在绍垣和我的婚礼之前,我带了简单的行李和盘缠,不告而别。 直到这一刻,我才彻底领悟,当年白胤廷为何会人去楼空。因为此时的我,正重温他当日的心情。 在如此深刻的幸福面前,只能抽身而退,因为知道这样的爱太过浓厚,给不起,却不忍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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