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全面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以各单位全面自查和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范围和时限
本次检查重点是自2013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教育收费行为,对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主要内容
1、面向各类学生的收费情况、代收性收费情况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
2、执行收费项目审批制度情况。检查各类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申报并获得批准。
3、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检查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是否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4、收费管理情况。检查各项收费收入是否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管理,收费是否有通知单、结算单、收退费凭证等,检查收费票据是否规范、经费是否统一核算,有无私存私放、设立帐外帐、坐收坐支的现象,有无“小金库”问题,以及将“小金库”用于个人工资、福利、补贴等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5、在招生考试中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自主招生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是否存在考前辅导、面试请托、违规录取以及乱收费等违法违纪的行为。
6、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情况。
7、检查执行《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情况。
8、幼儿园收费是否按规定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是否存在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额外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的行为。
9、是否存在超范围收取代办服务性费用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有效形式开展自查,保证工作到位,不走过场。自查工作要与治理“小金库”工作紧密结合,以查促改,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二)自查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14年9月25日结束。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和落实自查工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根据自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和明示,自查率要达到100%。各单位自查后,学校检查组将组织进行重点抽查。
(三)要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工作。对教育乱收费能清退的要及时清退,对不能清退的要依法上缴财务。对未进行申报的收费项目要按规定申报并获得批准后再收取。对票据和经费管理不规范的要按财务管理规定认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乱收费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单位在开展自查后,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简明扼要地写清楚本单位对涉及到的自查内容逐项检查的情况及检查结果、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请各单位于2014年9月25日之前将自查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财务处113室,收件人:李倩),电子版同时发至cwc@bupt.edu.cn
附件一:2014年秋季区县、高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统计报表.doc
北京邮电大学
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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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重发)
wangxiaobu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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