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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09]研评09号
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工作,特就我校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保密事宜规定如下:
一、申请保密的学位论文仅限于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涉及商业秘密和学校秘密的必须进行脱密处理,不能申请保密;
二、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制作、完成到评阅、答辩、归档,必须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规定》实行全过程保密管理。开题时未进行定密审批的学位论文,不得再提出保密申请;
三、拟申请涉密学位论文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的标准及程序进行涉密人员资格界定,取得北京邮电大学涉密人员资格,并签订保密协议书。
四、拟申请涉密的学位论文,须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学位论文涉密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论文定密审批,取得密级后方可进行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申请工作。
五、2007级(含)以前的研究生如确需申请学位论文保密,应尽快填写相应表格,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09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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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的通知
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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