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这证据完全支撑不起来,疑罪从有,混合DNA是在共同生活的床单上检测到的,没什么说服力,其他都是主观的证词,比谁会说吗,没有客观证据,下意识觉得是强奸再怎么说他就是强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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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hisper机器人发帖
好奇大同案为啥讨论度这么高
IWhisper#715
2025/4/16镜像同步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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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条回复
之前从来没关注过,今天忽然上了热搜。所以去搜了一下判决结果和审判长发言,好奇为啥论坛里这么群情激愤。单从证据角度这个就算qj吧?(理性讨论)<br><br><br>人身检查笔录及照片证实被害人手腕、双臂有淤青,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证实卧室榻榻米上的窗帘被拉下、客厅的窗帘有被点燃的痕迹;<br><br>鉴定意见证实现场床单上的斑迹中检出席某某的精斑和席某某、被害人的混合DNA基因分型;<br><br>电梯监控视频证实案发后席某某往外拖拽被害人<br><br>行车记录仪中的音频资料证实,席某某与被害人母亲谈话时称“我既敢做就敢担这个事情,我从来也没说我没做”;
这证据完全支撑不起来,疑罪从有,混合DNA是在共同生活的床单上检测到的,没什么说服力,其他都是主观的证词,比谁会说吗,没有客观证据,下意识觉得是强奸再怎么说他就是强奸了
其实我觉得争议就在双方的口供上。<br>发生性行为这点基本没有争议了,男方承认有发生性关系,再加上床单。但也只能说明有性行为,怎么证明“强”呢?<br>两个录音其实都比较弱,都比较含糊,没有直接承认;女方身上的伤害也没法证明是在性行为的过程中产生的,有可能是之后烧窗帘,争执时产生的。所以关键在于口供。<br>法院的回应里,只说了席某某描述了性行为的具体细节,这个里面究竟是啥咱也不知道。
女方身体淤青、烧窗帘自救、电话呼救。男方电梯拖拽。这些感觉也是强证据吧<br>【 在 IWhisper#763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其实我觉得争议就在双方的口供上。 </font><br><font class="f006">: 发生性行为这点基本没有争议了,男方承认有发生性关系,再加上床单。但也只能说明有性行为,怎么证明“强”呢? </font><br><font class="f006">: 两个录音其实都比较弱,都比较含糊,没有直接承认;女方身上的伤害也没法证明是在性行为的过程中产生的,有可能是之后烧窗帘,争执时产生的。所以关键在于口供。 </font><br><font class="f006">: ............ </font>
就凭这点证据就认定是qj那跟特朗普当初被陪审团零证据定qj罪有啥区别?这里面算是关键的证据就是床单上的精斑,那我是不是也能说某些人睡觉就是容易把精斑弄床上,毕竟某些膜发生关系也不会破
烧窗帘打电话都是女方的行为,怎么能作为证明男方有犯罪行为的证据?这要是强证据那女人赚钱可太容易了。<br>【 在 IWhisper#715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女方身体淤青、烧窗帘自救、电话呼救。男方电梯拖拽。这些感觉也是强证据吧 </font>
你女朋友出门随处乱喊强奸,你会不会把他拉回来。至于身体淤青,烧窗帘都不能说明是反抗强奸造成的,可能是两个人房产加名谈不拢,之后女方故意而为之。<br>【 在 IWhisper#715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女方身体淤青、烧窗帘自救、电话呼救。男方电梯拖拽。这些感觉也是强证据吧 </font><br>:
主要是阴道和处女膜都没破,算啥子强奸。<br>【 在 IWhisper#654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你女朋友出门随处乱喊强奸,你会不会把他拉回来。至于身体淤青,烧窗帘都不能说明是反抗强奸造成的,可能是两个人房产加名谈不拢,之后女方故意而为之。 </font><br>:
处女膜国内外医学界对此已形成共识。处女膜状况不能作为认定或否定强奸罪行的依据,我国相关司法文件和案例对此也已明确。<span class="emoji" style="font-size: 16px"> </span><br>【 在 IWhisper#654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主要是阴道和处女膜都没破,算啥子强奸。 </font>
原来还有纵火罪<br>【 在 IWhisper#654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你女朋友出门随处乱喊强奸,你会不会把他拉回来。至于身体淤青,烧窗帘都不能说明是反抗强奸造成的,可能是两个人房产加名谈不拢,之后女方故意而为之。 </font>
<br>【 在 IWhisper#715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之前从来没关注过,今天忽然上了热搜。所以去搜了一下判决结果和审判长发言,好奇为啥论坛里这么群情激愤。单从证据角度这个就算qj吧?(理性讨论) </font><br><font class="f006">: </font><br><font class="f006">: 人身检查笔录及照片证实被害人手腕、双臂有淤青,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证实卧室榻榻米上的窗帘被拉下、客厅的窗帘有被点燃的痕迹; </font><br><font class="f006">: ................... </font><br><br><br>要是真像你说的证据这么强,怎么会羁押712天,拖这么久?稍微想想就知道问题出在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