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关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及时掌握学校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根据北京市纪委《关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及时把学校落实情况报送到上级部门,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按要求填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表》(附件2)于每月月末报送至纪委办公室。
月报内容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本单位纠正和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总数及处理人数、每月查结的典型案例,包括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或在党委民主生活会做出检讨等其他非党政纪处分方式作出处理的问题,处级(含处级)以上人员发生的问题或发生具有典型性的问题。
本月报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按要求以纸质版方式报送存在上述内容的报表。
附件:
1.《北京市纪委关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表》
北京邮电大学纪委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王明鹏 联系电话:81998 纪委办公室:教1楼5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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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
zuozhi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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