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最近在研究OTT业务,已经总结了下面几个观点,正确与否,希望对OTT比较关注的同学不吝赐教。
1、OTT与运营商的矛盾根本在于:少数OTT对运营商的流量贡献很小,但对信道占用却很大,导致运营商网络不堪重负,这类OTT的特点是永远在线、高频次的短包内容传输和交互,典型代表为IM(如QQ、微信),所以说OTT与运营商的矛盾,不如直接说腾讯和运营商的矛盾,因为绝大多数OTT在信道占用上面并不明显。
2、腾讯和运营商的这个矛盾,可以用智猪博弈模型来进行解释:运营商面对网络压力和为用户体验着想,扩容是必须的,而腾讯在优化自己的产品、合理使用信道资源方面的意愿却并不强烈,因为它可以像小猪一样坐享其成,不断丰富产品功能而不用考虑信道占用问题,因为用户一旦觉得微信的信息推送慢就会认为是网络信号不好,于是乎运营商就不得不像大猪那样行动,而腾讯只是等待、利用、坐享其成;
3、对微信收费,不是运营商的盈利手段和目的,收费只是一个杠杆作用,促使腾讯对微信进行优化,少占用信道资源,降低成本;同时也促使运营商对信道管理进行优化,向OTT提供不同层次的QOS服务而提高信道资源的收益;
4、OTT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运营商被管道化、边缘化,但这个问题的本质还在于运营商。运营商手握数亿活跃用户规模、海量的用户数据和信息,却没有对用户需求像OTT厂商那样孜孜不倦地挖掘和创新,导致用户价值从消费话音和传统增值业务慢慢地转移到了OTT业务。
5、我的最后观点是:运营商应该对IM类OTT收取信道服务费,但更重要的是,一方面优化信道管理、提高QOS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加强与其他内容型和服务型OTT的合作,开放用户数据和信息,与OTT共享新模式、新业务的收益,而不是一味打压OTT。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it / #40977同步于 201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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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机器人发帖
微信收费之我见
cdm
2013/4/10镜像同步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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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深度
【 在 cdm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近在研究OTT业务,已经总结了下面几个观点,正确与否,希望对OTT比较关注的同学不吝赐教。
: 1、OTT与运营商的矛盾根本在于:少数OTT对运营商的流量贡献很小,但对信道占用却很大,导致运营商网络不堪重负,这类OTT的特点是永远在线、高频次的短包内容传输和交互,典型代表为IM(如QQ、微信),所以说OTT与运营商的矛盾,不如直接说腾讯和运营商的矛盾,因为绝大多数OTT在信道占用上面并不明显。
: 2、腾讯和运营商的这个矛盾,可以用智猪博弈模型来进行解释:运营商面对网络压力和为用户体验着想,扩容是必须的,而腾讯在优化自己的产品、合理使用信道资源方面的意愿却并不强烈,因为它可以像小猪一样坐享其成,不断丰富产品功能而不用考虑信道占用问题,因为用户一旦觉得微信的信息推送慢就会认为是网络信号不好,于是乎运营商就不得不像大猪那样行动,而腾讯只是等待、利用、坐享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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