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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upt-student-union / #8698同步于 201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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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同学关于“校长杯”的问题

buptstu
2015/4/12镜像同步0 回复
各位同学: 大家好。作为校学生会,我们非常感谢有同学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并支持学生会及校长杯的各项组织工作。我们没有在报名结束至比赛开始之前及时发现报名表中的报名信息有误,而在比赛开始之际核对学生证时才发现问题并作出处理,这是我们工作的疏忽,我们表示歉意。但是,我们做出的仲裁决定是经仲裁委员会认真研究讨论后报校团委相关老师同意方做出的,故我们定将维持原有的仲裁意见不变。 接下来我们对同学提出的疑问回答如下: 第一,组队方式在校长杯通知中有明确阐述,要求“信通院组三支队伍,11、12、13级各组一支队伍”,且此说法不存在歧义。这一点不论是出多支队伍的计算机学院和国际学院、还是只出一支队伍的其他各学院,都认可并同意这一组队方法,并且认为上述表述恰当而无歧义;事情发生后,我们也征求了信通院团委书记的意见,刘佳老师也认为上述表述是没有歧义的。 第二,信通院13级的这位同学报名12级队伍是错误的行为,所以他不能进行信通院12级队伍的比赛。当场比赛开始前核对学生证时由体育部工作人员发现上述情况,按照规定当时并未让此同学进行本场比赛,但也允许他加入13级队伍。此时信通院12级队伍缺少一名队员,我们已要求添补一名本院同年级队员,保证了本场比赛的顺利进行。 赛后,信通院领队对此处理方式提出疑议,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讨论认为,按照规定,该同学不能作为信通院12级队伍的球员进行比赛;同时,信通院13级队伍人员已满,不需增补,且由于比赛报名已结束,故这名信通院13级同学不能加入本年级队伍。上报团委有关老师也得到了同意。信通院领队也接受了此仲裁结果。 第三,我们之所以请信通院、计算机学院和国际学院按年级组队,是考虑到让比赛更加的公平,并有着更广泛的参与性,使热爱体育的同学们有更多机会参与其中。今后我们也将按照这种方式执行组队安排。 再次感谢同学们对学生会工作的关心和思考,也希望有更多的同学能直接参与到校长杯的组织工作中来,使活动得到进一步改进与完善。诚恳地希望大家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谢谢! 北京邮电大学学生会 201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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