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2月4日公布,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第十八条内容: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因此从2017年9月1日起,学生的所有课程成绩,都会全部予以标明,完整呈现。0分,缺考,旷考的选修成绩,也将全面反映出来。与以往:选修成绩不及格在成绩单上不予显示,或者补考、重修成绩直接覆盖原始成绩的做法是截然不同的。
咱们学校教务处怎么执行这项政策呢,是9月1号之后选的课才算还是9月1号打印成绩单就算呢,GPA还算那些挂了的选修吗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academic-affairs / #10087同步于 2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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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求问新政策之后成绩单问题
dream123
2026/5/8镜像同步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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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条回复
就是说2017级开始开学补考也会有标注?会连原来的成绩一起打出来吗?
【 在 buptjw 的大作中提到: 】
: 新的管理规定从2017级开始执行。其他年级仍按照以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