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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09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后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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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7镜像同步0 回复
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 通知[2008] 81号 关于开展我校2009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全校师生: 我校2009届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公示期已经结束,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各学院原则上应以此公示名单为准,开展推荐2009届免试研究生的后续工作。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年推免生工作的通知》(市研招办〔2008〕27号)的文件精神,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应于10月25日前完成,逾期不予补办手续。此前未被招生单位接受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只能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由教务处统一出具。现将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通知如下: 1、各学院教务科请自行下载并打印教育部统一设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免试生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1),打印“免试生登记表”时注意单面A4纸打印,不得自行修改字体、字号及版式。同时须按要求填写《2009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名单》(电子版见附件2),上交时书面版及电子版各一份,书面版须由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免试生登记表”下发给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每人一份。 3、“免试生登记表”中与报名、接收单位有关的信息,如考生报名号、考生编号、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单位名称、单位代码、院(系、所)名称、院(系、所)代码、学科、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指导老师、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单位地址和邮编等暂不填写。等完成网上报名后,学生可在已加盖市高招办公章的“免试生登记表”上再填报相关信息。“学生所在学校推荐意见”一栏由教务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接收推免生单位意见”由学生交回接收单位后,对方单位完成。 4、学生的个人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姓名、生日与身份证、户口一致。 5、请各学院10月15日上午报送“免试生登记表”及其对应的《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名单》,由教务处审核完毕后交送北京市高招办统一盖章。盖章后再发放给学生。 6、对于已经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可到各学院教务科领取“推荐免试校验码”以进行网上报名。校验码每个学生只能使用一次,因此,使用过程中一定要准确核对以后方可提交。 7、10月16日以后,完成网上报名后的推免生可在领取的已加盖市高招办公章的“免试生登记表”上填写清楚考生报名号以及接收单位有关信息,并须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将“简明成绩单”随同“免试生登记表”寄达接收单位。 由于表格审核盖章过程复杂,每个学生一份,遗失不补。同时,请推免学生按时交表,上报名单以交回表格为准,凡不按期交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1. 附件2. 教务处 2008年10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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