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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转载)

li52675
2008/6/15镜像同步0 回复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YR_Bulletin 讨论区 】 发信人: Tom204 (【顶你小分队】文明猪兄"弟"の计忆邮心), 信区: BYR_Bulletin 标 题: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信站: 北邮人论坛 (Sun Jun 15 19:57:00 2008), 站内 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 通知[2008]56号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各班级: 从17周开始,全校本科生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学生证遗失者必须携带有本人照片的学院证明(照片须盖学院印章),监考教师要进行检查,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学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有关的考试违规将根据《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尤其在考试过程中,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利用电脑上网进行作弊者,将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以央求、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段要求老师提分、加分或隐瞒违纪作弊事实者,视为考试后作弊,以作弊论处,将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三、各学院要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规定》组织安排期末考试期间的出题、阅卷、评分及试卷装订等工作。 四、各学院监考人员和机关监考人员应根据《北京邮电大学考场规则》和《北京邮电大学监考人员职责》严格监考,杜绝考试违规现象的发生。 五、所有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在考试期间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有违反,按《北京邮电大学考试教学事故认定细则》进行处理。 若有考试违规现象,欢迎拔打举报电话62282067。 教务处 200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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