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关于2006级本科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2006级本科毕业生:
2006级本科生即将毕业,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保卫处将要开始进行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请各学院抓紧收集整理毕业生相关信息。具体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如下:
一、户口迁往地址填写注意事项
1、前往外地工作的学生,如可以在当地办理落户,一定要提前和同意落户的单位进行联系,确定户口具体迁往地址;单位不解决户口,户口存放在当地人才中心的,填写当地人才中心具体落户地址。户口迁回家的学生,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家庭所在地(具体到门牌号)。
2、留京工作的学生,如单位可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单位名称或地址;到驻京外资企业工作的学生,如外资企业可以办理北京市落户手续,户口迁往地址填写人才交流中心。
3、与单位正在协商无法确定的,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待定”。如单位最后无法办理落户手续,请学生及时回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开具证明,将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
4、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家庭所在地(具体到门牌号)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5、北京、上海或其他省市未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填写“未迁户口到学校”。
6、本校考研的要注明本校考研,留级或延期毕业的学生,要注明留级或延期毕业。
7、办理村官、北京社区公务员和考取公务员未下通知的可以填写待定。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下载《2006级本科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后用A4纸打印,抓紧时间组织学生填写,由各班班主任签字,经招生就业处审核确认。于6月4日前报保卫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aowei@bupt.edu. cn 以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按时进行。
2、请各学院确定一名负责人,对登记表填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如有留级或延期毕业的学生,请提前告知本人,并在登记表上注明,并按上述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并签字。
3、由于跨省改迁手续复杂,为保证户口迁往地址的准确性,请各位同学提前确认是否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办理落户手续,问清落户地址,并按上述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并签字,字迹要清楚、工整。
4、领取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后,请同学们认真保管,防止丢失。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2616
保卫处
201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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