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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5]076号———————————关于认真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各学院:
根据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安排,第15-16周各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的组织管理1. 各学院请于6月5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见附件)报教务处质量科(教一楼322室),教务处、学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将按答辩安排表上的时间、地点进行随机抽查。
2.各学院在学生正式答辩前,对学生论文抽查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各学院抽查比例不低于毕业生人数的10%,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30%方可参加答辩。各学院于6月16日之前结束2015届答辩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务必于6月19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教一楼129室)。
3.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若其在校学习时间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可申请降到下一年级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未申请降级的学生将按照结业处理,学校不予在当年组织二次答辩。
4.因启用防伪纸打印成绩单,请各学院仔细核对毕业设计(论文)的中英文题目。《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决议书》。
下载地址:http://jwc.bupt.edu.cn/content/content.php?p=9_38_148
二、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1.各学院答辩结束后组织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评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比例为不超过本院毕业学生人数的2%。评选条件参照《指导手册》第四十二条。
2.论文查重检测:各学院对所提交的学生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继续使用“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查重检测,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文字重合率(指毕业设计(论文)与有效比对库的重合字数占论文总字数的比例)不应超过15%,如文字重合率在16%~30%之间论文成绩将降级,学院重新评定学生的成绩,如文字重合率超过30%,学生需要重新修改论文,经修改并通过答辩的论文不能被评为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3.各学院于6月19日前将评选名单、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申请表(电子版、书面版一份主管院长须签字)、优秀学士学学位论文摘要电子版(文档格式必须是WORD版)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质量科(教一楼322室)及邮箱:dxwei@bupt.edu.cn,教务处报学校审批后公布。
三、“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数据提交及工作总结请各学院提前做好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原始数据的整理工作,并于6月16日前将毕设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各学院于6月26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书面和电子版)报教务处质量科(教一楼322室)。
希望各学院认真、充分做好各项答辩准备工作,确保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系人:魏东晓 电话:83165
附件: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doc 教务处
2015年5月19日
http://portal.bupt.edu.cn//html/main/col47/2015-05/19/20150519152811518290893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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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wangxiaobu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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